5.7亿成扁“赎身钱” 一日不汇回逃亡理由难消
2009年09月25日 16:5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25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接押陈水扁,将扁家拥有海外新台币5.7亿元列举为可能逃亡的理由,据以裁押。台湾《联合晚报》报道说,扁家5.7亿元出处为自国泰世华保室内藏放巨额现金的一部分,这笔不明来源所得,象征扁的“赎身钱”,一日不汇回,陈水扁的逃亡理由就一日不会消灭。

扁未来可能还会在审判阶段,重提撤销羁押的声请,不过,扁家的5.7亿元持续“流亡”海外,扁可能会持续待在牢笼。

事实上,除了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邓振球、彭幸鸣、潘翠雪三名法官昨天在押扁的裁定书中提到5.7亿元外,台北地院审理扁案,也不止一次在裁定书中提到这笔钱,每每成为扁被羁押的重要原因之一。

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的要件,将逃亡列为重点,扁家因在海外拥有庞大的资产,被合理怀疑会跑到海外去享受犯罪所得,这是一般审判实务上的基本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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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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