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世纪大弊案"起诉书:据称犯罪事实逾150页
2008年12月12日 09:01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12月12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在要闻版块刊出报道,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加班撰写陈水扁家庭“世纪大弊案”起诉书。据了解,特侦组首波侦结的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基地案、南港展览馆案等四大案,光是犯罪事实就超过一百五十页。

报道称,除南港案外的被告,预估将有十三人,但不包括涉及“机密外交”案的邱义仁、二次金改案的杜丽萍与洗钱案的郑深池等三人。

这十三名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李界木。

特侦组认定,扁家长期将机要费、力麒及辜成允等企业行贿款项,利用吴景茂及郭淑珍等大批人头户洗钱到海外隐匿,甚至还在海外从事金融商品及外汇交易操作洗钱“漂白”,罪行重大。

特侦组将以追加起诉方式将这四大案一起并案给承办机要费案的台北法院合议庭审理。除余政宪涉及南港展览馆泄密、图利等案,将由台北地检署起诉之外,其余都由特侦组结案,因此,起诉当天将会有台北地检署及特侦组两份起诉书。

台北地检署侦办的南港案被告,则有余政宪、郭铨庆、中间人陈万、余政宪的洪姓友人、评选委员陈鸿益、郭永杰、周家鹏、陈博雅、王振英、郑聪荣、王文博、王隆昌、江哲铭、力麒集团员工蔡尚清、黄维安、彭绪伟、钟丽燕等十七人。

特侦组将在四大案中逐一对扁夫妇两人求刑。但最后合计总求刑究竟是三十年,还是无期徒刑,仍在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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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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