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察官哭泣论告陈水扁:“我必须钉死你的过犯”
2009年07月28日 23:54中国台湾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勤纲,今天在法庭上对陈水扁被控贪污案论告时,提及30年前与陈水扁一起为台湾推动民主的过往,以及陈水扁今天涉及贪腐时,多次落泪。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涉及“公务机要费案”、“竹科龙潭购地案”、“洗钱案”,以及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与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的给款案,今天提讯陈水扁进行言词辩论。

林勤纲论告时表示,他很乐于与陈水扁心灵对话,并对陈水扁的证词做出响应,话说到此林勤纲已经哽咽落泪。林勤纲说,当前台湾社会上很多人没有走过威权时期,因此很难真正理解这一段历史。他表示,30年前与陈水扁一起为台湾的异议运动打拼,当时陈水扁已经是有成功事业的律师,大可不必蹚这个浑水,对自己与家人都是牺牲,如果为了要改革体制而进入体制,都会影响改革者自身灵魂的纯洁度,这比对身体的伤害还可怕。

林勤纲表示,他与许多当年一起奋斗的朋友接触,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都从陈水扁身上看到过忧虑,更忧虑陈水扁身边有许多旧势力的机会主义分子。他说,改革者如果迷恋既得利益,受诱惑而迷失理想,虽然很容易但也很残忍。林勤纲说,“沿革”不能作为停止改革或反改革的借口,陋习也不应当加以正当化,并成为错误传统的理由。不过,他也说对于因为沿革与陋习而犯错的人,难道不应考虑他是否欠缺犯罪故意吗?他指出,台北地检署无法回避陈水扁在本案中有“违法”犯意的事实。林勤纲表示,他无法隐匿陈水扁对于“洗钱案”知情,也无法隐藏吴淑珍说海外汇款是要自己所用的事实。

林勤纲提醒陈水扁,过去两人一起抗争反对公库通党库、公产通家产的丑陋现象,他认为陈水扁如果忘了原先认知的尺度,为什么在案发后还要虚构南线项目、召集幕僚讨论责任分摊,并将案件卷证核定为机密。他问陈水扁,“如果你坦荡荡,何致于此?”林勤纲也反驳外界办绿不办蓝的说法,并举陈水扁曾经表示,不惜动摇台湾老本也要办到底的“拉法叶案”为例,表示贪腐不只应不惜动摇台湾老本来办到底,贪腐本身就会蛀蚀台湾老本。如果办蓝也办绿的理想有待努力,台北地检署愿受督责。

林勤纲问陈水扁,如果腐败是个必经的历史错误,难道要以本案来作为肯定腐败、容忍腐败,使贪腐从此合理化的大门?林勤纲强调,任何一个人不管为了自己认为多“高尚”的政治动机,都没有理由去做出侵犯他人、侵犯“法律”的行为。他劝诫陈水扁,只要立即勇于面对自己所做的错误,那么所有的过错都可以被矫正。

林勤纲还提及陈水扁的书“台湾十字架”并对陈水扁说,“亲爱的朋友,请原谅我必须钉死你的过犯,以彰显那些你曾经用你一生去树立起来的美好价值”。他最后表示,法律的公正都不会转弯,将来的台湾政治领袖都应当因此体认到“法律”的尊严。林勤纲全程边哭边说了一个多小时。(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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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煜明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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