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陈水扁"挟洋自重"如同自打嘴巴
2009年03月06日 09:41人民网-台湾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人民网3月6日电 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署名文章指出,陈水扁被法院延长羁押,扁办打算召开国际记者会,指控马当局对陈水扁政治迫害。这种“告洋状”的剧码非但达不到效果,反而会变成国际大笑话。

文章说,去年十一月法院收押陈水扁后,民进党“立委”蔡同荣就到美国告洋状。后来美国务院发言人麦考马克回应说:“扁案要靠台湾司法制度解决,我们对台湾的民主及司法制度有信心。”也就是说,美国认为扁案是件贪污洗钱案件,并非政治案件,陈水扁更不是“政治犯”,美国不会介入。

贪污与洗钱都是“万国公罪”,扁案之所以爆发,不是因为马当局的清算,而是艾格蒙国际组织及瑞士检方发现扁家海外资产有洗钱之嫌,将其海外帐户冻结,并通报台湾后,特侦组才着手调查,因而揭开扁案的黑幕。因此,陈水扁所谓“政治迫害”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美国政府非常痛恨贪污及洗钱行为,扁案审理至今,多达九名共犯先后认罪,其中包括陈水扁的子媳陈致中、黄睿靓,连其妻吴淑珍也部分认罪。可以说,人证、物证俱全,美国当然没有理由介入此事。

文章指出,陈水扁自己也说过扁案“不该有政治力介入”,如今,他却要告洋状,企图让外国政治力介入干涉,这岂不是自打嘴巴,也矛盾至极。

陈水扁一向爱告洋状。他在“总统”任内有次接见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当着外宾面前批评真调会追查三一九枪击案的真相是“荒腔走板”。又有一次,他在德国外宾前竟大谈“台湾司法人员介入‘总统’大选”,都是在闹国际笑话。

告洋状,摆明了要“挟洋自重”,靠外国势力替自己脱罪,但任何民主法治国家都不会介入,扁案既然是司法案件,有什么国家甘冒大不韪当陈水扁脱罪的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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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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