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台胞在大陆"隐名投资"较多 易发纠纷
2010年04月26日 16:0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张蔚然)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6日听取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表示,目前台湾同胞在大陆“隐名投资”较多,权益纠纷易发,在民生方面的一些合理诉求有待解决。

严隽琪表示,近年来,台湾同胞在大陆的投资日益增长、领域不断扩大、经贸交流日趋深入。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已成为大量台资项目的聚集地。

在谈到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时,严隽琪说,一些台湾同胞往往采取经第三地转投资或委托他人代理等隐名方式来大陆投资,造成实际出资人和公司显名股东不一致,既给甄别台资并实施鼓励政策增加难度,又埋下较多的纠纷隐患。

台资企业经营活动方面,严隽琪表示,涉台诉讼程序不完善,有关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和采信、台湾地区法律查询等具体措施不够细化。

台湾同胞的民生诉求方面,严隽琪表示,台湾同胞在子女就学、购房入户、社会保障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实际困难。

严隽琪指出,建议进一步健全台湾同胞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以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机制化,为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建议适时启动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政策性调研,对于该法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建议通过修订实施细则予以研究吸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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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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