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称依法行政已向检察官说明特费详情
2006年11月14日 15:36投票数: 顶一下

台北市长马英九被指不法使用首长特别费,接受台北地检署的检察官约谈四个多小时后离开。

马英九是在今早九点多,以案件关系人身份,到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与检察官见面。他在约谈后表示,一定依法行政、公私分明,应讯时已向检察官详细说明,但详细内容不便透露。

台湾的行政院长苏贞昌,被问到在出任台北县长时,使用首长特别费的状况时表示,每个政治人物都应该接受各方检验,清廉是检验标准之一,而且每个政治人物都应该接受同一个标准。

 



   编辑: 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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