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丰断桥案 台前“水利署长”陈伸贤不受惩戒
2010年04月22日 18:1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前“经济部水利署署长”陈伸贤因台中县后丰大桥于2008年断裂,遭“监察院”认定失职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评议认为,断桥原因与河川管理并无因果关系,决议不受惩戒。

台中县后丰大桥于2008年9月,因森垃克台风侵袭而断裂,多人伤亡。“监察院”调查认为,陈伸贤执行河川管理职务不切实,实施自来水送水管保护工作时,没有避免宽堰顶的跌水效应,未善尽督导责任,而危及后丰大桥桥基,有违法失职之虞,因而弹劾陈伸贤,将他移送“公惩会”。

“公惩会委员”评议认为,“水利署”并非维护桥梁及桥墩的权责单位,且“水利署”未在后丰大桥兴建保护河床的固床工作,也是经“交通部公路总局”评估,并无失职。

此外,“委员”认为,断桥原因经专家鉴定,除宽顶堰的跌水效应外,还与天灾、洪水集中冲刷等其他因素有关,与有无施作自来水保护工并无因果关系,无法认定陈伸贤有违失,因而决议不受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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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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