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审判长曾判陈水扁抗告成功 认为无羁押必要
2009年09月24日 14:38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弊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24日上午已经抽出扁案二审的承审法官,其中审判长是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审法官潘翠雪,三位法官目前仍在阅卷,今日何时会召开羁押庭端看阅卷速度。

审判长邓振球曾经担任过板桥地院法官和苗栗地方法院庭长,曾在高院办过宋七力案件,当初一审判了7年有期徒刑,二审到了邓振球手上改判无罪。

另外,邓振球也曾在2008年11月12日时,陈水扁被特侦组声请羁押,案子到了高院,当时受命法官就是邓振球,他在12月9日时,认为这个案子中,陈水扁该不该被羁押是有疑虑的,因此发回地院更裁,理由是特侦组申请羁押陈水扁理由不完整。

当时邓振球认为陈水扁是卸任领导人,应有礼遇,且羁押有一段时间,虽然特侦组表示,由于辜仲谅等证人已经陆续回台,如果释放陈水扁将对证人造成压力,不过邓振球还是认为是两回事,并无羁押必要性。

邓振球当时也认为,并不是重案就要羁押,如果没有串证或逃亡之虞,就不应该羁押,发回地院更裁,随后陈水扁在12月12日就遭到起诉,因此来不及发回地院,周占春法官就直接裁定无保释放。

回顾过去案例,今天羁押庭结果为何,也格外令人关注。

陈水扁   羁押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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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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