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侦组抗告书:扁握有李登辉洗钱情资
台海网12月27日讯 陈水扁日前举发李登辉涉嫌洗钱,金额高达新台币16亿元。虽然特侦组只低调证实,但特侦组在二次抗告书里所载的扁羁押理由之一,恐有勾串证之嫌,里面论述就提到了陈水扁接受媒体访问时,承认手中握有李登辉洗钱的情资,以此类推,扁可能利用优势之身份,进行串证之手段。
据台湾媒体报道,抗告书中提到,陈水扁在任八年的时间,因为其特殊身份,握有包含关系人李登辉于新瑞都案及“国安密帐”等之相关事证,并可证明扁却有以该等尚未公开或机密资料对外指述李登辉犯罪之事实,甚至不排除其私下曾以其掌握之资料威胁他人之可能性。
特侦组也提到,李登辉还是与扁案无涉及或其他任何关系,相照之下,扁案共同被告马永成、陈镇慧等人供述及关键证人之证词,均为关系被告成立犯罪之重要佐证,被告既能以其握有事证对外扬言与扁案无关之李登辉涉有贪污犯行,一定也可以以其身份之优势握有共同被告或证人可能涉及犯罪或不愿公开之资料,而达串证之目的。
推荐阅读:
编辑:
李志题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