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废除共产党党禁 与十年前民进党努力有关
2008年06月22日 05:37凤凰卫视 】 【打印

在台湾,规范人民组织团体的人民团体法中有规定,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但是,台湾的司法院大法官,作出最新的解释,认为这项法令违宪,宣布自解释公布日起失效,换言之,台湾的民众,即日起,可以公开筹组以支持共产主义为名,或以台独为号召的政党和社团。

从1949年,国民政府播迁来台,共产和台独这样的字眼,对於台湾民众来说,都是个大禁忌,更不用说,用来筹组社团,但如今,却有了大转变。

在台湾现行的人民团体法中,有条文明订,人民团体之组织与活动,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而台湾的司法院大法官,在20号对此做出最新的解释,认为此法违反宪法中,对於人民组织政党自由的保障,因此判定是违宪,从解释令公布日起,这项条文就失效。

旧法新解,随即在21号引起台湾舆论相当程度的关注,正好出席公开活动的吕秀莲,也被媒体追问感想。

吕秀莲说 :“也许可藉着这个机会,以大法官的释宪,来启动我们立法委员,能够成立一个专案,针对戒严时期制定的各种法律,重新再来检讨”。

而台湾这次会有这样一个大法官释宪,主要原因,是曾经担任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的陈师孟,在10年前提出的,在当时他向官方申请成立一个台独促进会遭驳回,因此才向大法官申请释宪,如今,过了十年,释宪结果出炉,台湾传媒纷纷评论,这诠释了一个时代的变迁,并且是对台湾人民的政治选择和言论自由,立下新的里程碑。凤凰卫视 陈淑琬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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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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