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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争议。马阵营指承办检察官侯宽仁制作不实侦讯笔录,经调取笔录复印件及侦讯录音拷贝比对后,昨晚紧急向台北法院合议庭递状,要求在今天的庭讯上勘验。
马阵营听过侯宽仁在查黑中心侦讯台北市政府出纳吴丽洳的原始录音后,认为侯宽仁在侦讯过程,只要吴丽洳的答话不符他想要的供词,就打断吴丽洳的答话,并不断做诱导式的讯问。虽然吴丽洳最后仍答称“不清楚”、“我完全忘了”或“不知道”,但笔录却记载“是,没错”,严重扭曲证人的证词。
马阵营昨晚漏夜与律师团研商,认为此事关系马特别费案的审判结果重大,决定等法院完成勘验后,再决定如何采取下一步法律行动,不排除控告侯宽仁渎职及伪造文书。
吴丽洳十日到台北法院为马英九特别费案作证,公诉检察官提出她在查黑中心侦讯笔录,指她当时曾说市长的特别费应该要“因公使用”。但吴丽洳当庭否认说过这样的话,她表示,她只是个出纳,负责请款和付款,不会过问市长特别费要怎么用,这也不是她的职务范围,“查黑中心的笔录,完全没有记载我当时的陈述”。
由于侯宽仁在起诉书中多有引用吴丽洳的证词,并起诉马英九,吴丽洳在合议庭上的证词,让律师团听了大吃一惊,当庭向合议庭声请调阅查黑中心侦讯吴丽洳的录音光盘,查明笔录记载是否有误;合议庭当庭裁准。
马阵营取得侦讯录音后,逐字逐句译成文字,并与检察官的侦讯笔录比对,认为许多地方移花接木、扭曲证人原意。马阵营质疑侯宽仁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早就有要“入马英九于罪”的预设立场。
台北法院今天上午将开庭审理马案,原预定传讯市长办公室前主任廖鲤等人,查证马英九对特别费是否知道要用于公务,庭期预定一整天;如今马阵营漏夜提出勘验录音光盘的声请,可能使原定审理步骤生变。
另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根据已曝光的侦查内容,有关特别费不能在月初即领据具领公函,有没有让市长知道的问题,吴回答三次“应该没有”,并说“这个那么事务性,长官可能不会跟他(指市长)报告”。但笔录却记载“程序上应该没有,长官有没有另外跟市长报告,我就不知道了”。
延续前述公函问题,笔录记载侯宽仁问公函要注意有无于月初尚未发生即先支付情事,是否表示之后十号左右提出领据列报的市长特别费,市长已经有因公支用之事实发生,才来申请的相关问题。吴丽洳当初讯问中,先后回答两次说“我都完全忘记了”、“我、我都不会,早一点忘记了”,但笔录却改成回答“是的”。
还有关于检方指控马英九让承办人员陷于错误,诈领特别费的问题,吴丽洳讯问中只说“因为他已经写领据了”。但侯宽仁实际上却在问题之外,自行加上“假设推论下来”,以及自己说“是的,对嘛,所以才会盖章”,然后笔录就记成吴回答“是的”。
同样延续前面的问题,侯宽仁讯问中问吴丽洳,“如果发现巿长并没有使用或全数使用,你们会在黏贴凭证相关字段来核章吗?”吴没有回答,侯马上说“应该”接着又自己说,“应该你就不会核章,如果说你有发现,就盖不下去,假设送给你的这张凭单我知道啦,假设说好了,有一张凭据,你知道假的,那你就盖不下去”,之后又重复说一次。
此外,虽然吴丽洳只回答“他们‘市长室的人’如果盖出来我们就盖嘛”,但侯宽仁却分三次指示书记官记载她说“如果‘巿长’盖了领据,我们当然就‘相信巿长’”,这个完全不是吴丽洳所言,而是侯宽仁自己说的内容,就这样成为吴丽洳呈堂审判的笔录回答证词。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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