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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明确提出“宪改”时间表 不更改“国名”
昨天是台湾解严20周年纪念日,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发表台湾民主第二阶段改革宣言,他强调,“民主国家”内只应有政党竞逐,不应有敌我斗争。民进党至今仍以各种手段,丑化国民党为“外来政权”,操弄族群认同,消费解严议题,不断算老帐,搞清算,是缺乏政治道德与民主素养的行为。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马英九表示,过去威权统治时期,国民党固然未遵守“宪政”民主原则,曾阻扰与压制反对党运动,但台湾民主转型过程,国民党扮演主要推手,并清楚界定民进党为“竞争对手”,而非“敌人”。
马英九也明确定出“宪改”时间表,强调胜选执政后,将在2010年,成立“宪法”评估小组,检讨现行“宪法”实施以来的优缺点,以及“国会”减半后的议事成效,推动进一步的“宪政”改革。
马英九并且表示,他不赞成以修宪或制宪为手段,追求更改“国名”或藉此刺激选票的立场始终不变。
他表示,“行宪”两年后,成立“宪法”评估小组,主要是回应民众对宪政秩序的期待,针对“中央政府体制”应朝向“内阁制”或“总统制”,以及“国会”减半后的议事正义,做更缜密的评估。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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