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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陡生变数 陈水扁向法院讨还证物
2007年06月29日 09:02人民网投票数: 顶一下  【

台北地方法院持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昨天再度出招,亲签声请书,主张“国家机密特权”,要求地院在收函五日内,将检方先前查扣的“国务机要费”全部单据及复制物送还他本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陈水扁曾公开表示,“国务机要费”案中妻子吴淑珍若一审被判有罪,他将立即下台。陈水扁此时大动作要求地院退还单据等证物,被视为延迟审判的“保命招数”。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力挺陈水扁,党团书记长王拓说,大法官“释宪”后,地方法院的要求显然已经不符合“宪法”规定。

针对陈水扁依“大法官”解释的“刑事豁免权”及“国家机密特权”,而提出的返还“国务机要费”案相关文件请求,台北地院合议庭法官在研究并交换看法后表示,今天将在听取检、辩双方意见后“依法处理”。

“国务机要费”案今天原定传唤台湾“外交部长”黄志芳、帮忙陈水扁一家收集发票的种村碧君及协助推动“外交”的张维嘉,原本计划调查有关陈水扁提出“机密外交”的部分;不过,黄志芳已向合议庭递出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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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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