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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在“特别费”庭讯再澄清流浪狗费用非本意
2007年07月24日 07:21中国台湾网投票数: 顶一下  【

中国台湾网7月2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关于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传唤了台北市政府主计长石素梅与科长谢鎙环,并勘验证人吴丽洳的检方讯问录音带。

就在问完二名证人后,审判长蔡守训询问马英九对于二人证述有何意见时,马英九当庭表示,因程序上的误解,造成他收养的流浪狗“马小九”的相关费用是利用“特别费”支出,并非其本意,他还强调核销过程符合规定。

马英九在庭讯中指出,有关他收养的流浪狗“马小九”除虫及检疫费用共计为9900元(新台币,下同),当初在收养“马小九”时,他和他太太周美青都倾向自行支付。由于程序上的误解,造成“马小九”的相关费用是利用“特别费”的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而此项核销过程也都经台北市政府主计处审核通过。由于他还是认为不妥,因此办理了支出收回案。

马英九在庭上表示,支出收回案不在起诉范围内,为证明自身清白,他还是将此部分在法庭上完整陈述。第二名证人谢鎙环向法官表示,以领据核销“特别费”,代表核销完成,就是已经支出,没有要求缴回的情形。

在谢鎙环和马英九分别陈述完毕后,蔡守训随即表示要进行勘验证人吴丽洳检方讯问录像带。对于勘验的结果是否有所出入,马英九表示合议庭的裁决将会在判决书交代,自己本身是当事人不便回答,大家看到判决书便会明白,比对是有其必要的,因此律师才会主张应采用录音而非笔录内容。(季水)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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