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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合议庭认定陈水扁的六项机密“外交”工作为“非机密”,并以最速件函询扁若有不同意见今天中午前回覆,扁府公共事务室主任李南阳今天表示,府方将尽速处理函复台北地院事宜,扁是否会对此提出释宪,预计下午对外说明。
李南阳中午受访表示,对于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上周五函询扁的内容,府方将尽速处理函复事宜,预计下午对外说明;对于自由时报今天报导,台北地院核定六大机密外交案为“非机密”,扁将创“宪政”首例亲上火线提释宪,李南阳对此表示,府方下午会对外说明。至于扁是否会亲自对外说明,他表示,不会。
上周五(十九日)台北地院合议庭函询陈的内容如下:
本院依调查结果,认知检察官声请书所示之六项“外交”工作,均非依“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所核定之机密,本院将定于民国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开放阅卷。如确有与本院前开认定不同之文件资料(包括书面或电磁纪录),务必于同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时前送交本院。
又本院认前所函询攸关“国家”机密保护法之“国家”机密核定流程及所调阅之相关核定资料,并非“国家”机密,亦非所谓“国家”机密特权涵盖之内容,扁府一再以涉及此等事由拒绝回覆,显属无据,应依期覆知本院,届期不得再行主张本案有何“国家”机密保护法之适用。
若事后再以其他事由争执,即有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文书及物品罪嫌,而应并由检察官依法追诉。
机要费案去年十一月三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嫌将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等四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上周五第五度召开准备程序庭,传唤陈唐山等五位扁府官员作证,但均请假未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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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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