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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媒体公开见证下,台北地院已就“国务”机要费案依“瞩重诉案”以人工抽定承办合议庭法官,将在准备程序完成后进入实质审判程序,审判长蔡守训希望全案得以速审速结。
本案一审是否判定吴淑珍贪污有罪攸关陈水扁应否下台,预料控辩双方将有一番大对决,而审理过程中又存有诸多变量,能否速审速决仍属未定之天。
现任领导人在法院刑事庭被列为调查对象,诚为台湾司法史上的首例,其他地区亦难得一见,“国务”机要费案因而可以谓之为台湾世纪大审,非但普受民众瞩目,岛外也相当关切;陈水扁曾说:“台湾要站起来,走出去。”
如今台湾在国际上的能见度乍然提升,竟肇因于身涉贪污丑闻的陈水扁即将“御驾出庭”,无疑是台湾“站起来,走出去”的最大反讽。进一步说,有此贪腐领导人,台湾已然丢脸丢到岛外去了。
刑事诉讼法所称共犯,包括正犯(直接正犯、间接正犯、共同正犯)及狭义的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今年七月施行之新修正刑法第四章章名,将共犯修正为正犯与共犯;“国务”费案起诉检察官陈瑞仁据以将扁、珍列为共同正犯。
陈水扁宁以正犯身分出庭而使台湾贻笑国际也坚不下台,如一般所料,他将委任“御用律师”顾立雄率领律师团迎战检方四位公诉检察官,准备程序一旦启动,控辩双方随即进入战斗位置。
“国务”费案之审理,由于控辩双方阵仗庞大,就庭审程序而言,将成为新修正刑事诉讼法于2003年8月生效以来的经典案件,在交互诘问过程中,控辩双方将藉由对证人的诘问展开斗法又斗智的唇枪舌剑。
陈水扁打着机密“外交”做为阻却贪污的护身符,妄自以为可以应验“一白遮百丑”,殊不知陈瑞仁步步为营的进行后续调查,包括大规模的突击搜索,最近沸沸扬扬的132万元钻戒,很可能成为追加起诉的证据。
刑事案件一审终结平均140天。陈水扁政权出现危机时便见烂招、贱招尽出,“国务”费案审理过程若有迹证显示不利于陈水扁,很可能祭出拖延战术、如吴淑珍以健康欠佳为由出庭请假,甚至就“宪法”对“总统”免于刑事诉究之规定提出释宪,终结期程很可能延宕到陈水扁卸任之后。
果尔,人民将有足够的“心证”认定陈水扁已形同被判刑,而彻底瞧不起他、唾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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