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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香港回归祖国谈判的驻军问题风波
2007年06月19日 14:35人民网投票数: 顶一下  【

对于驻军问题,邓小平的态度是一贯而明确的:中国不仅要坚持“1997年收回香港”以后的“驻军权”,而且要坚持行使“驻军权”,坚持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特别行政区。

早在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会见参加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时,就已经宣布:“1997年以后北京不派总督,不派头头。将来香港采取什么形式,有你们香港人定。名字叫特别行政区。我们派个小军队去,不要香港负担费用。”1984年4月,邓小平对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十分明确地讲:“1997年后,我们派一支小部队去香港。这不仅象征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对香港来说,更大的好处是一个稳定的因素。”同月,邓小平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时,在关于驻军问题一条旁批:“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

1984年5月25日上午,也就是香港《明报》披露“将来不在香港驻军”的当天,邓小平在会见参加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时,对来北京采访“两会”的香港记者发表谈话时说:“趁这个机会,我要对记者们说几句话。关于‘将来不在香港驻军’的讲话,不是中央的意见。既然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英国外相也说,希望不要驻军,但承认我们恢复行使主权后有权驻军。没有驻军这个权力,还叫什么中国领土!”

香港记者离开会场以后,邓小平又对港澳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强调说:“我国政府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保证。请代表和委员们充分相信,只要按照我国政府的政策办事,香港问题是会得到圆满解决的,真正爱国的、爱香港的人是不会失望的。”

1984年5月25日,参加“第二阶段”谈判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周南在答复英国代表团团长伊文思所谓“对邓小平驻军问题发表谈话的关切”时声明:中方在香港驻军问题上的立场是十分明确和坚定的。“1997年以后我们要派一支小部队去香港。这不仅象征中国收回了主权,更大的好处是对香港来说是一个稳定的因素。”中国在香港驻军,“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保证”。

协议签署以后,邓小平曾经披露过他坚持“1997年收回香港”的“驻军权”和“行使驻军权”的初衷:“当时谈判谈得很细,谈到驻军的问题,我说,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表现的形式主要是驻军。”“我讲过中国有权在香港驻军。我说,除了在香港驻军外,中国还有什么能够体现对香港行使主权呢?在香港驻军还有一个作用,可以防止动乱。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了动乱,也能及时解决。”“不要以为香港不会发生动乱。等到发生了动乱再派军队,问题就严重了。有点象征性的军队,就可以防止爆发动乱。”

由于邓小平的公开表态,中英双方在谈判桌上关于驻军问题的“争吵”戛然而止。从1984年5月30日、31日的第十五轮“正式会谈”开始,英国方面不再坚持“反对中国方面‘1997年收回香港’以后行使‘驻军权’”。但是,英国方面提出希望在拟订协议正文和附件关于防务问题的条款时加上“驻军主要目的和任务限于对付外来威胁”,中国方面表示“不能同意”。

最后,形成的协议正文和附件,关于防务问题的条款的表述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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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鹏飞   编辑: 张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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