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猜想
2008年03月03日 19:17《中国石油石化》 】 【打印

这一点在安全责任事故频出的煤炭行业尤显严重。自1998年煤炭部撤销以后,煤炭行业管理职能便分散到好几家,如资源管理归国土资源部负责,规划和运行分属发改委门下的能源局和运行局负责,还有一部分权力则下放给地方。权力分了,但是责任却没人要。一旦出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一个部门会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管理模式下,各地政府部门屡屡使出的如“罚得矿主倾家荡产”之类的狠招,也都成了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在建立能源部后,能源部将是能源管理唯一的权利主体,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主体。权责分明之下,目前能源管理的乱象才有望从源头上破解。

重任在肩

1972年,罗马俱乐部在《增长极限》的报告中做出了这样的预测:“如以指数增长的速度开采,世界原料将消耗殆尽。”具体时间为:石油将于1992年耗尽,天然气将于1993年耗尽。这个悲观的预言最终没有成真,但它却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新能源研究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以期在有朝一日能源耗尽之时,能够及时派上用场。可惜的是,中国在新能源、替代能源研究方面一直比较落后。究其原因,表面看是企业不愿意背负巨大的前期投入,更深层次的则在于国家根本就没有能源部这样一个机构来做出一个长远统一的发展战略。

“在能源发展上,国家过去对具体规划做的多,从战略角度做的比较薄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曹新认为,中国目前已处于重新考虑能源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从战略角度引领能源发展当是能源部成立后要担负起的主要职责。

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乌荣康持相同意见:“过去叫能源保障,现在叫着能源安全。能源不单是供给量的问题,还是政治安全上的问题。能源部需要从战略高度上,制定出一系列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能源政策。”

在乌荣康看来,能源部需要担负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协调好各能源行业之间的发展。“比如说,某个地方地下浅层埋藏的是煤炭,深层埋藏的是石油,中间是天然气,在煤层之间还有煤成气。这种情况下,谁才应该是开采主体?如果说是你开采这个我开采那个,那就完全乱了套。这个关系该如何处理?如果是一个主体,又采煤又采油又采气行不行?这就需要能源部做好协调工作。”

无独有偶。期望能源部协调行业发展的呼声在电力行业同样存在。2007年3月份,中外十余名资深电力专家历时三年完成了一份《中国电力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研究报告》,报告建议应尽快成立一个能源政策机构——能源部。而建议能源部应承担三大职责之一便是:“协调电力与其他能源的发展,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在另外一些专家,尤其是国际问题专家眼中,能源部必须担负起来的另一项重任是搞好能源外交。在中国巨大的能源需求面前,很多国家都对中国抱有“戒心”,中国能源威胁论在国外一度甚嚣尘上。在目前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不断高涨的情况下,以能源外交为中国的石油进口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软环境就更显重要。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庞昌伟认为,能源部成立后,“首先要与IEA、OPEC等国际能源机构加强联系,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其次要与中东、俄罗斯等石油生产大国搞好关系,争取获得稳定的油源;同时还要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能源消费国搞好战略对话,加强双方的合作”。

面临掣肘

在要求成立能源部的呼声之外,质疑的声音同样存在。在采访中,就有专家向记者发出了这样的问题:“当我们为这个尚未诞生的部门设下美好幻想的时候,我们更要清楚:在现实条件下它到底能干什么?”

这样的担忧并非是杞人忧天,1988年成立的能源部就曾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当时与成立能源部同时,国家成立了中石油、电力集团公司等大型能源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级别上与能源部同属正部级,还具备了相当程度的行业管理职能。这样一来,能源部就在某种程度上部分被“架空”,很多政策都无法执行下去。而最终,能源部落得被撤销的命运。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经过这么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后,能源“巨头”的行政职能已经被削减的差不多了,但很多垄断性的特权依然强大。即使是发改委这样的强势部门,发出的很多措辞强烈的“通知”、“意见”, 也常常遭受企业利益的“阻击”。在撤销15年后,能源部这个重新给企业加上的监管者,想要建立“威信”显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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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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