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猜想
2008年03月03日 19:17《中国石油石化》 】 【打印

未来能源部带来的将是能源管理格局的变化,在对它充满美好期望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在现实条件下,它能干什么?

本刊记者 王康鹏

2006年12月16日,美国、印度、日本、韩国的能源部长齐聚钓鱼台国宾馆。在这里,中印日韩美五国能源部长会议隆重开幕。令入会者颇感“有趣”的是,作为会议的发起者和东道主,中国接待他们的不是“中国能源部长某某某”,而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名为能源部长会议,却没有能源部长可派。如此尴尬的背后,折射的是中国能源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而重建能源部,就成为了各方期待的破局关键。可惜的是,“呼之欲出”多年的能源部如今依然是“呼之不出”。急迫的业界人士早已超越了对能源部成立必要性的认识,他们有着更多的实际构想。

能源大部

“如果要成立能源部,应该是以目前主管能源的发改委能源局为核心,再抽调其他涉及能源管理的部门合在一起组成。”在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庞昌伟看来,这是在目前情况下比较可能的一套方案。

庞教授的这一设想在业界有很强的代表性。设于发改委之下的能源局,是目前中央政府部门具体负责能源管理工作的唯一机构。依此为核心来“扩编”,将会省事不少。

目前,能源局全部在编人员也就三十人左右,人员数量明显严重不足。新成立的能源部将是个大部,必定需要配备人数充足的一支精干队伍。专家分析,美国能源部拥有员工1400人左右,资源小国日本的自然资源和能源署员工也有400多人。结合中国的实际,能源部编制人数应该在四五百人左右比较合适。

但是,成立能源部,也绝对不是将能源局“扩容”这么简单。能源部设立后,带来的将是中国能源管理格局的变化。

从行政级别上讲,能源局为正司级,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大佬”则是副部级。虽然在能源局之外还有更高级别的、以温家宝亲任组长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但其主要工作只在“议事协调”。如此管理架构下,能源局的监管工作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尴尬境地。成立能源部这一高级别的主管部门,也就从机构上理顺了能源管理模式,对下有利于保证国家能源政策的顺畅执行,而在与现有的其他部协调工作时,也不会有“不够格”之嫌。

目前能源管理体制另一个饱受诟病之处是“九龙治水,政出多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能源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乌荣康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例子:在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中规定,煤炭发展规划要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采矿权发证应该征求发改委意见。“文字表述上说你征求我我征求你,好像是没问题,但实际操作问题就大了。征求你的意见你要是不同意呢?你说改,改了我又不愿意改了呢?最后谁来吹哨当裁判?”

部门“扯皮”的结果就让企业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企业只得是跑了这家跑那家,最后常常是被搞的晕头转向、不知所云。“如果有这样一个大部门,有机综合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的这些相关职能,问题就会变的简单许多。”乌荣康说道,“能源部必须对能源行业统一监管,应该把所有能源系统都包括进去。不能是管了这个不管那个。”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目前涉及能源管理的部门就有国资委、国家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安监局、电监会等十多家,如此模式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管理效率低下、缺乏长远战略、政策缺乏协调等弊端。与其部级建制相对应,能源部必须将本该属于自己、现在却散落于各部委和地方的涉能权限收回。如果不这样做,就等于是仍然延续了目前的分散管理模式,重建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

当然,除了编制大、权限大,责任大也应该是能源大部的应有之意。在目前分散管理模式下,众多部门是只享其权,不担其责,这已经成为阻碍整个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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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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