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血案凶手:每个一刀 我要抓紧时间多杀几个
2010年04月09日 14:36羊城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受害人家属悲痛欲绝地出庭听审

郑民生昨日穿着睡衣和囚服出庭,其神情举止之冷漠,引来了在场人士的唾骂

文/图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鲁钇山

2010年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被告人郑民生携带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窜至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08号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5分,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持刀朝小学生陈某的颈部猛割一刀,致陈某当场死亡。随即郑民生又持刀朝12名小学生的胸、腹等要害部位捅刺,后被在场群众阻止并控制,随即公安人员赶到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等8人因人体重要血管、重要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被害人张某等5人均为重伤。

法庭经审理查明,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本案相关证据一一举证,并播放郑民生行凶过程中南平实验小学对面的监控视频截图。看到孩子们无辜受害的血腥场景,家长们纷纷落泪。有学生家属咬着牙说:“我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原告人代理律师在发言中表示,“郑民生如此罪孽深重,如不处以极刑,不足以告慰死者,不足以平息民愤,不足以警示社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民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郑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郑民生犯罪动机明确,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发指,依法应予严惩。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民生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南平中院对“南平血案”昨日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每个死亡孩子家庭40-41万元不等,伤者家庭1-3万元不等。郑民生对判决不服,并称:“事情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我要上诉”。

冷血 发现用刀捅更快

“每个一刀,我要抓紧时间多杀几个”

昨天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郑民生此前的诸多供述。在场的死者家属听得肝肠寸断,但庭上的郑民生脸上却没有一丝不安和歉意。

“那几天我都在想怎样去杀人,并决定去实验小学杀学生……我从家里的厨房拿了一把刀……当时学校门口还没有学生,我就去旁边的体育场假装看别人打羽毛球……我问一个小学生学校怎么还不开门,那个小女孩告诉我是上午7点半开门。我又回到体育场内假装跑步,等着学生来上课。”

“一直等到上午7点20分,我就走到学校前面的空地上。那个时候已经有很多学生在那里等开门。我在那里犹豫了几分钟,又顺着铁栅栏往前走了几步,当我看到体育场里面的钟显示是7点26分的时候,我就决定动手杀人。再不杀人,校门就开了,那个时候学校门口就没有学生了。我用右手拿出藏在外套下的刀,顺手把外套扔到地上,然后我伸出左手把站在我前面背朝着我的那个小女孩的脖子往上抬(死者陈某),右手就拿着刀从背后绕过她的脖子去……”

“一开始我是想用刀来抹学生脖子的……后来发现用刀捅更快,后面的学生就是用刀捅的。我是学医的,知道用刀捅什么部位是致命的,我都是用刀捅那些学生的心脏……每个一刀,我要抓紧时间多杀几个,不允许我多捅”。

<< 上一页12下一页 >>
郑民生   学生   上诉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鲁钇山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