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大王家族企业纷争内幕
2009年09月28日 16:40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个家族企业的分崩内幕

“近年来,因为产权制度不明晰,导致家族企业崩溃的案例,在温州已经数不胜数”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黄柯杰 | 浙江温州报道

一场家族成员之间的纠纷让一个年产值数亿的家族企业即将一分为二。手心手背都是肉,这让家族的家长王大同很是后悔,没有把好舵,提前把企业的股权进行分配,才导致今天的结局。

围绕着股权纠纷产生的一系列事件,让王大同这位70多岁的大家长揪心不已,而其他的家族成员也备感委屈。

“只有站在家族角度来看远东公司的这一系列事情,才能看清种种纠纷背后的内幕。”欧中联合商会研究员苏尚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位于浙江平阳县的浙江远东皮革有限公司,连续四年位居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平阳县水头镇有600多家制革企业,被誉为“中国皮都”。而远东皮革,被称为“中国皮都”的龙头老大。

家族创业

王大同回忆起当年自己和子女创建远东皮革的艰辛,唏嘘不已。作为家族中的家长,王大同知道,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后,作为一个家族企业,家长的权威已经逐渐消失。

“王敏对企业的贡献最大,这是我们全家人都承认的,但远东皮革并不是他一个人创建的。”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王大同直言不讳,“远东皮革的发展,倾注的是整个家族的心血,而不是归功于某一个人。”

据王大同介绍,早在1994年,王敏、王怀兄弟就和别人一起合伙做生意,最后双方因为资金的问题产生矛盾,停止了经营,“他们兄弟的关系非常好,也很团结,当时就想着,和别人做生意,不如自己兄弟齐心创业。”

于是,在王大同的组织下,家人开始发动所有关系筹集资金,于1995年,创办远东皮革公司。为了筹资,王大同把自己养老的房子都抵押给银行,换来50万元贷款,自己又亲自出面从亲戚朋友处借来38万元,王敏的妻子借来15万元,作为长女的王萍,从温州民间借贷几十万等。而这些借据,也一直被保留至今。

“全家拼拼凑凑建起来的企业,我当时就说了,这是整个家族的企业,子女们也都很认同的。”王大同说,全家人的团结努力,让他十分感动。

1995年,远东皮革公司正式成立,“这是一家人的企业。”王大同说,整个温州平阳的人都知道远东是王家人的。

几年下来,企业发展红火,还清贷款后,还有了积累。到1998年,王大同决定对远东皮革的股份进行分配,当年3月11日,王家子女签署《股份协议书》。本刊记者看到,当年的协议书里,对股份分配记录如下:“蔡爱华(母亲)半股、王萍(大姐)一股、王敏一股半、王怀(老四)一股、王楚(老五)一股,以上股份经签字后生效,永不得反悔。”

“王敏一直是大股,这主要是考虑到他是企业的带头人,常年在外出差,主管销售工作,比较辛苦,贡献也最大。”王大同说,家族成员各有分工,王敏在广州负责销售,王怀在工厂负责生产管理,王萍负责财务,王楚负责联系国内业务采购,王大同夫妇负责工厂的后勤工作。

“股份大家都是有的,赚来的钱,都没有分配过,基本上都是按需分配,赚来的钱都是大家花。”王大同说。

而王敏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企业是他自己创建的,他才是所有人。

伴随着中国出口经济的蓬勃发展,远东皮革不断扩张。2001年在温州成立艾莎工厂,2002年,在昆阳建厂,到2004年,建成园区厂房1.4万平方米,整个企业资产一亿多元,年销售额也突破5亿元。此外,企业还涉足鞋业、明胶和地产等领域。

2005年3月,面对越来越庞大的家族企业,王大同这个家长再次让家族成员对股份进行了确认。家族成员第二次签订 “股份协议书”:“王敏30%、王怀20%、王楚20%、王萍20%、蔡爱华10%。”

但是,令王大同没想到的是,这次股权的确认还是未能避免远东的分裂。

家族分裂

远东的分裂起源于王敏和王怀兄弟之间的矛盾。

“我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王怀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据他讲述,2006年3月,比利时商人有意同远东皮革合作收购水头的明胶厂,“因为是在意向阶段,并没有正式谈判,所以没有及时向王敏汇报。”

几天后,王敏得知了这一事情,他以王怀未汇报为借口,从广州发传真,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停止温州公司一切经营业务,禁止银行贷款。

这份传真也意味着远东的分裂正式开始。“他在传真中说了,远东皮革公司‘没有董事长授权任何人都不可以代表远东,??违者必斩’,最后的那四个字撕裂了兄弟间的感情。”王怀说。

据王怀介绍,王敏从此开始截留了工厂所有的货款,“2006年1月当时临近春节了,公司很多账目待消,还要给员工发工资和过节奖金,急用资金,而王敏却截留了销售货款1.5亿元,造成远东水头原材料加工厂8000多万元皮款无法支付,2.2亿元银行贷款无法偿还。”

2006年春节前夕,作为家长的王大同开始协调此事。1月12日,70多岁的王大同夫妇飞抵广州,希望王敏能够往温州公司汇款。

父亲的权威已经不再有用,这时候,王敏对父母提出,要重新分配远东皮革公司的股权,并给父母一份自己起草的“关于确定远东经营模式的决定”,这份决定里,规定王敏占远东公司51%的股份,剩余的49%由其他家族成员分配。王大同表示,自己无法对其他股东的股份作出决定,希望王敏能够和兄弟姐妹商量一下,但他还是帮王敏提出解决方案,一是让王敏说服其他家族成员,把股份赠送给他,二是出钱买下其他兄弟手上的部分股权,第三就是分家,按照公司资产和股份多少,把企业分掉,“但王敏拒绝了这个协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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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柯杰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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