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白宫主人”:大工程劳民伤财 但领导喜欢
2008年07月15日 14:12南方新闻网 】 【打印

2005年9月24日的《工人日报》还报道,为了挖土筑坝,兴建南湖公园,1992年4月,在事先未发通知的情况下,八里河乡政府派人到潘冲村下东组,对40亩即将收割的麦田进行毁坏。村民陈玉芳哭着阻止,遭到了乡干部的打骂。其女王传静也遭到打骂,这个17岁的花季少女,回家服毒自杀。村里出了4000元安葬费了事。

2000年,南湖公园终于建成,当地的宣传材料称,“八里河的旅游农业蓝图是张家旺同志以辛勤劳动和献身精神绘制的,是发展农村两个文明的一大创举,是沿淮贫困地区变水害为水利、治水治穷的成功之路”。

但实际上,即使是贡献最大、距离最近的潘冲村,南湖公园也没有改善他们的生活。早在上世纪90年代,潘冲村就被当地政府宣传成“小康村”,但至今,该村村民仍然住着普通的砖瓦房,村中道路破烂不堪。

在张家旺之前,渔场给每位村民每年免费发放2斤鱼,但张家旺来了不久,即取消了此项福利。

“现在都是靠年轻人出去打工,再加上农业税取消了,否则真的会饿死人。”潘敬会说。

以发展的名义挪用

1999年9月开始,农行颍上县支行向该县部分乡镇,以一家一户为对象,发放一批小额扶贫贷款。这些贷款,在张家旺任第一书记的八里河镇、张治刚任书记的汤店乡、张家顺任党委书记的谢桥镇,都未真正提供给农民

在张家第二代中,张治刚最早露头角。谢桥煤矿真正成就了他。

汤店乡是谢桥煤矿塌陷区,自1997年起,谢桥煤矿即对受到影响的农户进行赔偿,标准为:绝收的土地,每亩每年赔偿1100元,欠收的,每亩每年赔偿440元。

但汤海、五岔各村村民提供给记者的联名举报信称,自1997年始,谢桥煤矿对汤海、五岔等6个村进行赔偿,但村民分文未得。2004年,村民上访。2005年,汤店乡政府才补发2001年到2005年的赔偿款,标准为每亩每年100元,2005年以后,才按照每亩每年1100元的标准赔偿。

张治刚当时任汤店乡党委书记,其后,汤店乡改为迪沟镇。2008年7月11日,现任颍上县城建局局长的张治刚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称:“如果我挪用过一分钱,我个人愿意负法律责任。我在迪沟镇主政期间,向县里累计申请到5000万元建设资金,土地拍卖、房地产开发,赚取近3000万元利润,谢桥煤矿也支持1000多万元,这些都已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而迪沟镇现任党委书记王心强称,原汤店乡确实截留了部分赔偿款,当年采用“据实赔偿”的方法,绝收的土地,每亩每年按600元、400元等不同标准赔偿,欠收的土地,每亩每年赔偿220元。

2004年,王心强上任后,由于民愤太大,所以此后不再截留赔偿款,并将以前截留的部分补发给村民。

“当年截留的钱,都用于修水泥路、下水道,搞绿化了。如果不是张治刚,迪沟镇就没有今天。他的责任心是一流的。”王心强说。

通过相似的手段,张挪用了一些专项资金,或国家扶贫贷款,用于迪沟镇建设。

1999年9月开始,农行颍上县支行向该县部分乡镇,以一家一户为对象,发放一批小额扶贫贷款。这些贷款,在张家旺任第一书记的八里河镇、张治刚任书记的汤店乡、张家顺任党委书记的谢桥镇,都未真正提供给农民,而是被镇政府挪用。

乡镇指派各村干部,集中农民身份证,以村民名义统一雕刻私章,然后由乡镇政府去银行统一贷款。

王心强坦诚,当年,汤店乡确实以集体和村民个人的名义,贷款430万元。

“张治刚想让迪沟镇发展得快点,所以把这些贷款争取过来,用于修路、架桥、修筑堤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7月10日,王心强说,“这些钱还是用在群众身上,否则,修路、架桥,还是群众出钱。而且这些贷款并没有让村民偿还。”

汤店乡于1995年后,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开发占地800亩的竹音寺和生态园两个景点,一部分资金也是通过挪用水利等专项资金建成的。

到2005年,两大景点,每年亏损,需要财政补贴三四万元。2005年,这两大景点被评为国家4A级风景区,门票收入才有好转,2007年门票收入300万元,盈利200万元。

所以,2003年,张治刚虽然也牵涉到张华琪的受贿案中,但2004年,他还是受到重用,被调任颍上县城建局局长、工业园党委书记和慎城镇党委书记。

“只求发展,不讲章法”

“不讲章法”,几乎是张家人的为官之道。比如挪用专项资金,比如出动“义务工”;张家人开发的种种大型工程,必然牵扯多人利益,也因此矛盾重重

“张家搞的这些大工程,都是在王怀忠时代搞的,王怀忠时代只要求发展,不讲章法。”颍上县一位政府官员说。

“不讲章法”,几乎是张家人的为官之道。

比如挪用专项资金,早被张家顺、张治刚父子,在谢桥镇使用过。

1995年前后,国家推行黄淮海综合整治,给各地划拨了大量专项资金,谢桥镇政府就曾要求各村,以建设工程的名义,提供假发票。实际上,这些工程并未上马。资金均被挪用。

这一手法,一直延续到张治安在颍泉区的五大政绩工程建设中。

张家旺出动“义务工”兴建南湖公园的手法,也被张治刚重演。2000年,时任汤店乡党委书记的张治刚,发动本乡村民,赴县城挖“管仲公园”内的人工河,凡不出劳动力的农户,必须出钱,以此补贴那些出了劳动力的农户。而管仲公园的建设单位———黄山填球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出分文。挖此人工河,耗时一个月。

对此,张解释说,他引进了“填球”公司,通过公园周边土地进行置换,由“填球”公司投资建设管仲公园,颍上县政府没花一分钱。而发动迪沟镇农民挖河,“是政治任务”。

张家人开发的种种大型工程,必然牵扯多人利益,也因此矛盾重重。

2003年,因建阜阳电厂,储怀刚的修造厂被拆迁,因为对拆迁补偿不满而上访。2003年12月,储被阜阳市颍泉区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储不服,提起上诉。之后,几经上诉、发回重审、终审判决:阜阳市中院一次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重审;一次判储怀刚无罪,但因政治干预,没有生效;《南方周末》对此事做了披露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储无罪。而颍泉区法院先后三次判决,均判处储怀刚两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6月15日,储怀刚的父亲储世彬向南方都市报记者透露,颍泉区法院的“坚持”,与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有关。

储世彬称,2006年以前,他不停上访,但张治安分别找到他父女谈话。2005年的一天,在张的办公室里,张说,他知道储的儿子、女儿在什么单位、住在哪里等等。并从抽屉里拿出一叠材料说,“你告我没用,举报材料都到我这里了”。

然后,张劝储世彬不要再上访了。之后,储果然不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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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小东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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