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划部门官员回应违法占地:这是国家机密
2010年04月22日 19:03大河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违法占地的陵园“颇具规模”

4月20日,本报(大河报)C03版以《紧傍文化遗址陵园藏身桃花园》为题,报道了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杨村在“尚岗杨遗址”附近非法建设陵园一事。记者进一步采访发现,该陵园建在“尚岗杨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有可能对文物遗址造成破坏”,土地部门也称该陵园涉嫌非法占地。目前,文物、检察部门均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文物部门:保护遗址已经展开现场调查

“尚岗杨遗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杨村,属仰韶文化中晚期遗址,1987年被列为郑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目前,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文物部门对该遗址如何保护?4月19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遗址四周是开放性区域,遗址旁除有一个高约1.5米的水泥碑外,无任何的保护界线和保护设施,任何人可以随便进出。

对此,昨日下午,郑州市文物局文物处寇处长接受采访时说,“尚岗杨遗址”目前已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后文物部门将加大对它的保护力度。

在寇处长发来的“尚岗杨遗址”资料上,记者获悉,该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为: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向北100米,向东至朝凤路,向南至西杨村西东西路(西杨至尚庄公路),西以郑州至机场高速公路东边为界。

据此,该非法陵园在“尚岗杨遗址”的建控地带内。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建墓地要深挖,对文物遗址会造成破坏,在这儿建绝对不行。”寇处长称,4月20日,文物稽查大队已派人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规划部门:所在规划属于“机密”不可外泄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耕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处建造坟墓。

西杨永安堂陵园身在桃花园中,周围又有文物保护单位、绿地、体育场,那么它所在的位置究竟规划用途是什么?前日下午,记者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采访。该局“规划办”一名女工作人员称:“那个地方绝对不可能建有陵园。”给其出示报道后,记者询问:“西杨永安堂陵园所在区域规划用途是什么啊?”她说:“这是国家机密,我没有义务告诉你。”

针对此说法,记者查阅了《信息公开条例》,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是政府部门应重点公开的信息。

土地部门:违法用地陵园未办合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郑州市土地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稽查大队的孙队长受访时说,今年1月,他们就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航海体育场西南角有人在桃花园里建设陵园,他们到现场查看后发现,墓穴有4块,占地约4亩,这片土地为林业用地,陵园的建设者没有办理合法占地手续,属于违法用地,他们当即对建设者下达了停工通知书,但陵园的建设者并没有停工,目前,他们已对此事立案进行调查,将来的处理结果是要么拆除这些墓穴,要么没收这些墓穴。

昨日下午,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目前分管经济技术开发区业务)一庞姓负责人致电记者表示,看了本报报道后,该部门准备先了解情况,并介入调查,看是否有公职人员涉嫌渎职。

短评:从这个意义上讲,她是如何获得这职位的,是不是也是国家机密?有些公务员是不是白占位置?是不是另一种“非法占地”?(大河网-大河报 周广现宁田甜李书娜许文佳文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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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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