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当了五年兵 扣扳机成习惯
2010年04月22日 17:27羊城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选 羊城晚报记者鲁钇山、实习生梁欣妍报道:“我自然地把右手手指放在扳机上,导致枪支走火伤人”,昨日上午,涉嫌开枪杀人的河北青年吴迪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时辩称,他杀人是因为曾有5年兵龄导致从被害人身上拿到手枪后产生了按扣扳机的“习惯动作”。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14日,吴迪携带一枝仿64手枪随同另一名男子一起到广州白云区永泰大酒店某房间与被害人路某进行毒品交易。交易过程中,吴迪与路某因毒品的价格发生争执,随后酒店房间内有枪响传出。后查知,路某被射中右大腿动脉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吴迪随身携带手枪并在争执中开枪伤人,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此,吴迪当庭辩称,双方在交易中虽有争执但并非因此开枪,路某死亡完全是因为枪支“走火”所致。吴迪表示,在争执发生后,路某要求将枪支给他看看,吴迪便递出了枪。路某顺手将子弹上膛。吴迪说他觉得这样危险,便伸手把枪拿了回来,而“走火”就发生在他拿回枪后。吴迪表示,他曾有过5年当兵史,对枪的使用使其形成了拿到枪便将手放到扳机上的“习惯”。于是枪到手后他“自然的把右手手指放在扳机上,导致枪支走火”。

公诉机关认为吴迪的辩解有违常理,与目击者“两人争执推搡过程中吴迪开枪”的供述不一致,希望法庭能依法对吴迪进行严惩。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鲁钇山、梁欣妍

习惯   扳机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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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钇山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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