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买房同居分手后争夺房产
2009年09月28日 03:17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这些曾是李姐写给老刘书信中所表达的真实意思和想法,检察机关认为,这些内容充满了解释、协商的意思。试想,如李姐在自信享有房屋全部产权的情况下,没必要对一个不能拥有房产权的人作这些解释和协商,书信中甚至还表明,李姐女儿没有继承房屋的意思。显然,这不符合常理。

市高院在收到这份抗诉书,最终作出裁定,由市一中院再审该案。昨日,老刘称:“市一中院将在29日再审该案,不管结果如何,现在至少看到了希望。”

共同买房要约定清楚

昨晚7时,记者通过网络与32名网友交流“谈恋爱买房会不会签协议”?有24名网友明确表示,不会签协议。

“签协议好扯哦,女朋友还以为我找机会霸占房子也。”网名“转身要扣篮”称。另一网友则称会签协议:“这是对女友负责的表现,万一哪个以后花心了,会承担后果的。”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冠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济华表示,处于恋爱关系的男女都出资买房时,最好把责权利约定清楚,以免今后产生麻烦。

孙济华称,可请亲友出面作为在场人证,最好有书证为好。也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请律师见证。另外,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形式来支付房款,这样就有据可查。也可通过父母的银行账户支付房款。如是长辈赠与的,最好明确产权,或过户到头上,并拟定赠与协议。一旦分道扬镳,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孙济华称,因某些原因,如在买房时怕过于斤斤计较,致对方有什么想法,所以不去分清出资额。一旦分道扬镳,如没有相应证据,会产生很大矛盾。就像李姐和老刘一样,闹上法庭说明白。

[责任编辑:calvin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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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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