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飙车案肇事者被释放纯属谣言
2009年05月15日 04:48广州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图为“5·7交通肇事案”事发路段,警示牌上清楚地写着“超速行驶 危险将至”。曾向荣 摄

针对当前沸沸扬扬的“5·7交通肇事案”,昨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公布:“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肇事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的范围内,且肇事车辆存在改装。”此外,杭州市公安局还发布消息称,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羁押在看守所,网上传称胡斌已被释放纯属谣言。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杭州,“飙车一族”人数不少,而事发路段文二西路是他们的经常活动地之一。

文/ 本报特派记者 曾向荣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称,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时45分接到鉴定机构《关于“5·7”交通肇事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鉴定机构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的范围内,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和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三菱跑车经过了改装

该发言人还表示,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此前,在“5·7交通肇事案”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杭州市交警支队、西湖交警大队在西溪路的港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交警部门通报说:“根据当事人胡斌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这一说法引发了轩然大波,公众对所谓的“70公里/小时”的车速普遍提出质疑。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受害者谭卓“身体被车头撞上后,在空中翻转,撞到挡风玻璃后再度飞了出去,有两层楼那么高,至少20多米远”。随即,“70码”(即70公里/小时)立即成为网络流行语。

肇事车没有逆行

记者获悉,这次鉴定是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完成的,《鉴定报告》盖的也是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章。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置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一位参与此次鉴定的专家告诉记者,该机构接受委托后,聘请了一批浙江省外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连续几个晚上到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

对于车速的结论,这位鉴定专家告诉记者,鉴定车速肯定在一个区间内——因为不可能完全还原现场。他表示,虽然有一些误差,但该区间是接近于真实情况的。

这位专家还告诉记者,肇事车辆是自东向西行驶的,根据鉴定,“肇事车辆没有跑到对面跑道,没有逆行”。但是,对于更多的细节,这位专家表示不便透露。

肇事者目前仍在押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无权向记者发布具体的鉴定报告。“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我们下属机构进行鉴定,我们向交警支队负责,况且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就好比一起医疗事故,召集我们专家做鉴定。我们对交警支队负责。”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强调:“鉴定不一定作为最后的法律依据,这只是一个技术参考,只能作为佐证。不能拿技术数据完全等同于事实进行发布。”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还发布消息称,经杭州市公安局证实,杭州“5·7”交通肇事案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然羁押在看守所,网上传称胡斌已被释放纯属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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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向荣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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