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惊爆又一“王帅案”:发帖被判刑,重审再加刑
2009年04月19日 03:04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他已想好下一步:申诉。

对于两份事实依据大体相同、结果却不一样的判决书,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裁定为“事实不清”,第二次则裁定为“维持原判”,间接承认“事实清楚”,原因何在?

“没法说。”鄂尔多斯市中院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肯定掺杂了政治因素。如果严格遵照法律判决,结果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不光我解释不清楚,领导来了也解释不清楚。”

参与合议过吴案的该院刑事庭副庭长刘银福称“这个没法说”。他一再重复,裁定是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吴如果不服判决,可以走法律程序。面对记者一行几人的追问,他多数时间保持沉默,一会摆弄打火机,一会扯过一叠报纸似看非看。

“很难说,不好说,说了会惹麻烦。”东胜区法院一名法官私下表示,“吴保全有罪证据很少,基本没有。凭我的良心,凭法律原则,我都认为他无罪。”

东胜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透露,在提起公诉之前,曾开会讨论是否起诉,“当时在会上,我们签字是无罪,后来领导说,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

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则毫不讳言地指出:“这绝对是打击报复。”

被告上诉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适用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学者、律师对此说法不一。刘晓原认为,该原则适用于二审,不适用于一审,而发回重审属于一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却认为,“这是基层法院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他说,同一个罪名,没有新增犯罪事实,何以加刑?实质上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我们没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刘银福如是表示。

吴保全的爱与哀愁

因帮村民维权,妻子与他离婚。他在狱中给女儿写了2厘米厚的书信,却没能寄出

“政府如果能把农民该得的给农民,我受再大的委屈再大的压力都没关系。”吴保全至今不后悔卷入千里之外的纷争,誓称将帮农民维权到底。

吴保全入狱前开过几个博客,以“做个正直的人!一定要说真话,办实事”、“为天下说不平”等字句自勉。他喜欢读书和摘抄,有名言警句,也有草根至理。5·12地震时,他托人捐了两万多元日用品。

“很有头脑,很会说。”旁听过吴案的村民都说,吴保全比律师讲得还好。

每有村民来探望,吴保全总是鼓励对方,一定要齐心协力坚持维权。

“在康巴什新区,没有吴保全一分土地、一个亲人,只有一个朋友。他为我们付出这么多,我们非常感动。”多名村民表示。

吴保全深受村民信赖,但他不愿提及内心深埋的痛苦。第一次被抓获释后,妻子要求他不能再介入村民维权之事,否则离婚。他不听,妻子后来离他而去,女儿成了他身边最亲的人。但现在,他已经一年没有见到女儿了。他在狱中给女儿写了2厘米厚的书信,却一直没能寄出。

4月16日,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表示,在“王帅案”上,公安机关执法有错,已做撤案处理,进行了国家赔偿,并派专人赴上海当面向王帅本人道歉。诽谤罪需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都够不上。此事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是吗?”第一次听说此事,满脸络腮胡子的吴保全只是呵呵一笑,再无多言。

如果申诉无果,他将在监狱里继续1年时光。

本报记者左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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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志英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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