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西丰进京拘传记者书记张志国仍未辞职
2008年04月17日 07:39南方网 】 【打印

 

怕在西丰遭不测投改后才申诉

据本报记者了解,赵俊苹于3月27日由西丰县看守所投改(投放劳动改造)到沈阳监狱。

依据西丰县人民法院裁决,赵俊苹在经营自选商场和加油站期间,存在隐匿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的行为,构成偷税罪;为泄愤伙同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主要对象为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记者注),情节严重,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诽谤罪。两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2007年12月28日,西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2008年1月19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8铁刑二终字第15号),以赵俊苹不服西丰县法院判决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赵俊苹申请撤回上诉为由,裁定准许赵的撤诉请求,西丰县人民法院对赵俊苹的判决即日生效。

据赵俊华向本报记者介绍,之所以在赵俊苹投改监狱后才委托律师进行申诉,是“怕在西丰受折磨,她的身心承受不起,遭遇不测”。

称之前撤诉是因遭到诱骗

对于赵俊苹撤诉,赵俊华在申述状中称是有人诱骗。

据了解,赵俊苹在1月8日作出撤诉决定时,其辩护律师高义宝也于当日向法院递交上诉状。赵的撤诉状因时间倒置而无效。

申述状称,西丰县官方相关人士诱骗赵俊苹撤诉未果后,继续向其家人施压。1月16日,赵俊苹在给张志国的信中称,“我只是要拆迁款,并不是告你,你理解错了”。1月19日,赵得到相关暗示:如果撤诉将获得保外就医,而后不久将得到自由。

据悉,一名与张志国相熟且认识赵俊苹的沈阳商人,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据赵俊苹的家属称,一位名叫吴学刚的沈阳商人到看守所做赵的思想工作,并给赵的父亲打电话,称安排赵体检诸事宜已经准备妥当,只要撤诉便可保外就医。1月19日,赵又签署了一份撤诉状,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便裁定其撤诉有效。

本报记者就此事向吴学刚电话求证时,吴称:“你找我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这些事情。”

法院已受理检察院不接申诉状

在申诉状中,赵俊华及其代理律师高义宝、周泽认为:赵俊苹没有偷税行为,判定其犯偷税罪是错误的;原审判定赵俊苹犯诽谤罪显系错判。

据悉,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赵俊苹案的申诉材料,并表示要先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并未接受申诉状。“如果没有人管的话,那我也只能逐级上访,反映情况了。”赵俊华称。

目前,关于赵俊苹案和西丰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相关问题,铁岭市委调查组尚未向公众公开其调查结果。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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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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