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科院研究员状告华南理工教授剽窃(图)
2008年04月14日 08:51南方都市报 】 【打印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状告华南理工教授剽窃(图)

沙东迅认为,谭元亨是抄袭了自己1995年的著作内容

谭元亨出示了一张1995年的本报证明他剧本完成的时间

沙东迅: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著作《广东抗日战争纪事》入选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新闻出版总署评选的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百本重点图书之一。发表论文《侵华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之研究》等近百篇,其中《侵华日军在粤细菌战大曝光》获全国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征文比赛一等奖。发表论著200多万字;文献纪录片《广东:“8604”内幕》等。

谭元亨: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客家文化研究所所长。谭元亨长期从事文、史、哲、美学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对客家文化的研究颇为有名。发表出版作品60部,2000余万字,另有译著多部。《谁当小指挥》获全国首届儿童剧金猴奖,《洛杉矶的中国少男少女》获1996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华民族风情录》获1996年全国骏马奖,《抓来的老师》获全国新时期优秀少儿文艺读物一等奖。

焦点PK有合作关系,就要共同署名?

沙东迅认为,他最早开展对日军在粤细菌战的调查,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虽然双方曾有合作,但谭对这部分资料没有共享权。如果不是当年合作时向谭提供大量的调查资料,谭根本无法独立写出《纪事》和《追诉》两本书来。且他发表《大曝光》在先,谭在著作里只字不提他的名字,也没有注明资料的来源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

而谭元亨则称,1995年5月他已写出了《黑色“8604”》剧本,比沙1995年9月出版《大曝光》的时间还早4个月。当时他所获得的调查资料渠道并不完全是来自于沙东迅。再者,既然当年双方是合作关系,材料共享,自己的著作就不存在剽窃、抄袭沙东迅作品的行为。且双方合作时并没有约定哪一个发表作品须共同署名。“沙东迅自己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作品没有署上谭元亨的名字,为什么我的著作就要署上沙东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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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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