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留宿男友被记过 李银河称同居不是罪恶
2008年03月12日 08:23南方都市报 】 【打印

李银河(中国首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学生同居需求不是罪恶的

高校男女生同宿现象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有了。当时,这样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艺术院校。随着时代变迁,近几年,“婚前性行为”的确有增长的趋势。

学生有婚前同居的需求,其实不是罪恶的,更不是变态的,这种需求也不是学校能够压制的。毕竟,从青春发育期到适婚年龄,中间大约相隔10年,加之现代人的结婚年龄也有往上走的趋势,因此要求婚前“纯真”已不现实了。

但是,这种婚前的同居行为最好避开在学生宿舍内进行,因为宿舍是一个公共空间。有条件的学校,建议为学生设立单人宿舍,私人生活便可在宿舍里进行。然而,由于条件有限,到目前为止,全国高校似乎还找不到这样的例子。

■声音

男生多赞同 老师女生多反对

针对小丽留阿朗在宿舍过夜被处分的行为,本报记者在广州大学城访问了不少老师和学生,令人诧异的是,老师和女学生基本反对在宿舍留宿异性行为,而被访的大部分男生则表示赞同。

反对方:

“不论从道德还是纪律方面来说,小丽和阿朗两人的行为都是不符合规范的,家长也肯定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这种现象,学校肯定要管。在广州大学,只要发现这种例子肯定要处分。”

———广州大学副校长屈哨兵

“现代的大学生标榜自由,但自由是相对的,学校有规章制度,学生在学校的自由是受到约束的。以‘艳照门’事件为例,当两个人的私生活暴露在公众面前时,这可能已经构成了不文明,甚至违规违法”

———某工业大学宣传部张老师

“留异性在宿舍过夜,首先是严重侵害了室友的权利。学校收到过不少学生有关‘男女同宿’现象的匿名投诉信,可见同学们对这种现象的反感。”

———某高校学生处处长

“被发现时,两个人都穿睡衣,根本没得抵赖。学生们接受教育时大部分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现在学生的心态很令人担心”。

———某高校老师(曾亲自上门当场抓获一对同宿的学生)

“这种行为完全不对。同居现象虽然现在已是见怪不怪了,但这样不顾及其他同学感受而公然同居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我很反感这种行为。”

———琳琳(大二女生)

“带男朋友回宿舍坐坐可以,但来女生宿舍冲凉的、甚至睡觉的免谈。即使不做出格的事,也有出格的可能。学校应该抓严一点,等发生问题时就晚了。”

———阿雅(大四女生)

“女生晚上穿着睡衣,在室友的男友面前走来走去,非常不方便。希望大家能将心比心。但同在一个宿舍相处,有些话很难开口。”———小云(大三女生)

“曾经有同学带女朋友回宿舍过夜,然后与室友发生了争吵。因为那个女孩子不舒服要早点休息,但宿舍其他男生正在玩电脑游戏,声音有点大,于是几个人就闹了起来。所以带留女生在宿舍住,最好不要妨碍原宿舍的生活秩序。”

———阿昌(大四学生)

赞同方

“无所谓啊!我们整个宿舍感情都很好,和室友的女朋友都很聊得来。让她在宿舍住几天或者一个星期都可以。每个人有自己的小空间,影响也不大,但不要乱来就好。”———杰仔(大四男生)

“有女生在宿舍很好啊,有人帮忙搞卫生、收拾房子,有时还买很多东西回来吃!”

———小陈(大三男生)

“我觉得这是一种炫耀方式,如果自己女朋友漂亮,带回宿舍感觉非常有面子。而且兄弟追女仔,我们室友肯定会支持的。”———JACK(大四学生)

(文中当事男女学生均为化名)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晓瑛 李能忠 龙玉琴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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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高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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