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谴责上传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网站已被屏蔽,其他与这段视频有关的链接基本都已经失效,但网友点击率已高达数万之多。大部分网友在点评时表示,虽然这对情侣在公共场合过分亲热的举动确实不妥,但拍摄视频的人将画面上传的行为非常无聊,如果这件事确实是地铁监控人员利用职权监控隐私,更加恶劣。“地铁监控的作用是保障乘客安全,不是偷拍。”一名网友表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网友对监控人员现场的“点评”和将录像传到网络的行为多半表示愤慨和谴责。
而有关律师、专家表示,监控他人接吻录像而不做任何面部处理上传网上,已明显侵犯个人隐私,需向对方赔礼道歉。(记者周宽玮李继成姜丽钧)
说法
专家:公权力不该滥用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顾骏教授表示,如果这段视频确实是地铁监控设施所拍摄、并且视频中的对话声也是地铁职工,那么这种行为可视作公权力的滥用。作为守护公共秩序安全的地铁监控系统,所拍摄得到的属于公共信息,除非是提供给司法部门,否则不应擅自公开,地铁职工也不能以此用来监视乘客隐私。而提到整段视频背景声中,始终掺杂着多个男女用上海话的点评起哄时,顾教授表示,公共监控应有一定的严肃性,而不应该被随意地拿来调侃、评论。公共信息监控室本就不该设立在人来人往的场所,从整段视频可见,在监控内部已经失去了对隐私的保护,被公开化地议论,那之后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就不足为奇了。
律师:可追究传播者责任
对于此事,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沈国勇律师表示,虽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亲密的行为,但这对情侣在公开场合举动亲热,这无疑等同于默认将“版权公开”。沈律师认为,如果这段视频确属地铁公司监控探头拍摄,那么公司有保管不妥之嫌。监控设施是为了保持在其运营范围内安全有序的监控能力,公司有义务保存好这些监控资料。传播者究竟是如何得到这些资料的呢?如果传播者是地铁公司员工,行为必定违反公司规定,如果传播者并非其员工,那此种行为可被视为窃取。沈国勇表示,监控录像可被用于小范围的个人使用或者提供给司法部门等,但是如果将视频上传,在网站上进行传播,这种行为则相当不妥。被拍摄者如掌握确凿证据,则可向传播者追究责任。(记者罗燕倩)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
罗丁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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