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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7月23日上午9时
地址:建邺法院第一法庭
案由:涉嫌敲诈勒索犯罪
被告:蒋丽 化名 ,35岁,住建邺区南湖
束着高高的马尾,一身黑色运动装外套着囚服马甲,35岁的蒋丽昨日走进法庭时,眼睛不住往旁听席上扫视。确认儿子不在庭上,蒋丽才放心地转回头。
“你像我爸爸一样,我能害你吗?”
“老傅:你好。此时此刻,我知道你很恨我,不过,我真的没有把你告诉公安,虽然我是线人,你人好,我想办法要保护你,你像我爸爸一样,我能害你吗?”昨日,法庭上,法警将蒋丽亲手写的敲诈信递给她看时,蒋丽见到自己的笔迹,点头认同:“字是我写的。”
“我想搞点钱,如果他嫖娼被公安抓到了,也要罚5000。”说到自己向年近60岁的老傅敲诈的目的,蒋丽解释。2007年5月12日下午,家住南湖的蒋丽在沿河二村和集庆门大街交叉路口搭识老傅。随后,两人在沿河二村某室进行了性交易。交易中,蒋丽用自己的手机偷偷拍下了老傅下身裸照。没等老傅穿上裤子,蒋丽就将手机上的照片给老傅看。“我也不多要,你给我500元,我就把照片删了。”蒋丽第一次报出的“价格”并不高,老傅一口答应,并从家里下来拿出300元递给蒋丽:“我就这么多了。”“不行,500元。其实,我只想要200元,另外300元明天还你。”蒋丽在一张纸条上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向老傅保证明天会退300元给他。老傅再次上楼,拿出200元递给蒋丽。
“求你可怜可怜我,不要来找我了”
第二天,老傅打电话给蒋丽向她索要300元“回扣”。“我让他到我家门口,我给了他300元。他不敢要,说给我了。”蒋丽交待,她见老傅还挺老实,就想继续“吓唬吓唬”他。
“我要把你供出来,你少说要罚5000。你如果不想给公安知道,就给我1000元,我们就此算了。”经蒋丽一“吓唬”,老傅也没了主意:“我去借,你在茶南菜场门口等我。”
老傅赶紧又拿1000元给了蒋丽。5月15日下午2时许,蒋丽抱着一只小狗出现在汉中门老傅家楼下,吓得老傅赶紧下楼。蒋丽逼着老傅到星湖饭店门口给了她1500元。这次,老傅气得要蒋丽写下一张“拿钱后,从此不来往”的收条。
“我手摔伤了,没有钱付医药费。”5月18日上午9时许,蒋丽抱着青紫的胳膊又找到老傅……
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年2个月
“老傅,你一百个放心,我会认你做父亲,以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照片,我会删掉。最后,你再借我1000元。我借的5600元,我10月份还你5000……”
5月20日16时许,老傅在家中收到蒋丽以“女儿”的名义给他写的一封信。在信的末尾,蒋丽还不忘写上“爸爸,祝你一生平安”这样的甜言蜜语。拿着蒋丽写的保证书,老傅忍无可忍报了案。
昨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蒋丽有期徒刑1年2个月。听到这个判决,蒋丽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作者:建刑 周焱/来源:南京晨报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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