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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钉子户”再接限迁令 4月10日前必须搬迁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称,4月10日前必须搬迁,否则将遭强拆
本报讯昨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杨家坪强拆案发出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下月10日前自行搬迁,将房屋交房地产开发商拆除。若到期仍不履行,法院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3月19日,区法院就杨家坪强拆案举行听证会,并当庭下达了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裁定“准予先予执行九龙坡区房管局九房裁(2007)1号拆迁行政裁决书中第三项所决定的内容”,并向杨武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责令其在3月22日前自行搬迁,交付房屋。
3月22日,杨武并未按规定履行相应义务,该案件于次日移送区法院执行局执行。虽然区法院多次组织拆迁双方进行协商,但均无结果。3月26日,执行局向杨武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29日前自行搬迁,但杨武仍未履行。
据悉,实施最后强拆前,法院仍将组织双方协商。其间,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出现。(《重庆晨报》供稿)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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