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可乐“汞毒门”三人以涉嫌损坏商业信誉罪被批捕
2010年04月22日 02:16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 案情

购温度计 嫌疑人投汞害情人

根据警方调查,去年11月3日至7日,刘晓静先后对马赛进行了三次投毒。

第一次,刘晓静购买了20支温度计,敲碎后,将水银收集装入塑料袋中,在同马赛吃火锅时,将其投入马赛的火锅小料。马赛在吃了几口后,感觉味道异常,便停止食用该小料。

第二次,刘晓静又将10支体温计的水银放入马赛的盒饭中。米饭中的汞珠被马赛发现,刘晓静假装毫不知情,并陪同马赛去医院检查。

第三次,在大悦城,刘晓静将水银放入马赛喝的雪碧中。马赛在用吸管饮用罐装雪碧饮料时,口吐大量汞珠,后被诊断为急性汞中毒。

■ 回应

马赛家属:努力为企业挽声誉

昨日,马赛的家属表示,前日得知马赛被批捕的消息,目前正在咨询律师了解马赛的涉嫌罪名,并征询律师意见。家属称,马赛的隐瞒,加上通州雪碧汞中毒事件的推动,使马赛的事情变得复杂。“对于孩子的过错,我们将尽一切力量,挽回可口可乐公司的声誉。”

可口可乐公共事务部陈先生称,警方已认定事情与可口可乐公司无关,所以不再就此事发表评论和意见。

■ 释法

嫌疑人马赛不涉嫌敲诈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称,敲诈类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现有案情,马赛未明确向可口可乐公司提出索赔金额或条件,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按照刑法规定,损坏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企业五十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企业破产,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该案中,马赛明知投毒者,并串供掩盖事实,坚称从自己打开的雪碧中喝出汞,给可口可乐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应适用此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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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浩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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