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警方:民警枪杀村民系现场处置经验不足
2010年01月18日 02:23重庆晨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当地政府开出用救济款补偿的领取条。记者 郎清湘 摄

坡贡派出所门口张贴的希望县局配枪的文件。记者 郎清湘 摄

死者家属所领70万补偿款竟是救济款

(重庆晨网记者 郎清湘 17日23点贵州安顺报道)贵州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的郭永华和郭永志堂兄弟家属,17日各领取了35万元补偿款的余款32万元。

蹊跷的是,这笔在《补偿协议》载明的70万元补偿款,竟然是来自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的救济款!

17日下午,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共给两个死者的家属开出了供给12份领条,其中郭永华的8名家属有7人获得4.3万元,一人获得4.9万元;郭永志的4名家属各获得8.75万元。领取收条后死者家属换去了现金支票,然后到信用社进行了转账。

为什么要将70万元补偿款的剩余款项64万元分成12份?给死者家属开领条的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这样好面对县政府了。”

记者在领条上看到,领款人领取到得补偿款项目竟然名为“坡贡镇救济款”。

救济款是由政府拨款和捐赠构成,民政部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救济款的主要用途是救灾,救济困难群众等。

民政部的文件规定,救济款不得挪作他用,且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此前,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说,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对两名死者家属的补偿款。

有网友说,这是用“公款杀人”。

在贫困山区,35万对于一个家庭还是笔大数目。网友游人D呼吁政府给死者家属补偿款,在某种程度上是催使类似案件的发生:“政府不能这样做呀,这不是鼓励‘袭警’‘抢枪’吗,老百姓有时为35万还真可能这样做。”

事发时副所长张磊领枪不足一月

(重庆晨网记者郎清湘 17日23:00贵州安顺报道)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领枪还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打死两名村民的案件!

在坡贡镇派出所门口张贴的《坡贡派出所“开门评警”工作总结》显示,2009年12月3日,按照关岭县公安局的部署,该所召开了由党政机关代表和人大代表等多人参加的座谈会。

“参加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都在会上发了言,肯定了我所得工作,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7条建议中的最后一条是:“希望县公安局能把枪配到派出所。”

17日,在坡贡派出所蹲点的关岭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罗成说,公安机关出于“冬季严打”的需要,枪是2009年12月底配到坡贡派出所的,领枪时有分管枪械的副局长签字。

据了解,公安部对枪械管理一直遵循“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的原则。具体到张磊,枪和子弹是否违反了这一原则,仍是疑问。

多名警方人士拒绝就配枪不足一月发生两条命案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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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郎清湘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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