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宝听到判决当场瘫倒 受害者家属喊不公(图)
2009年12月24日 08:40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以手抵额,庆幸?

浑身瘫软,放松?

其妻“化装”来到庭审现场, 受害人家属哭喊不公,康伟东母亲当场晕倒

从6月30日张明宝醉酒驾驶闯下惊天大祸,到昨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已经有将近6个月的时间。这6个月对张明宝及其家人,对康伟东郑琳父母等受害人家属来说,都是度日如年。法院到底如何判决?他们双方无时无刻不盼着这一天的到来。虽然他们的立场完全相反,康伟东郑琳父母等受害人等待的是希望张明宝能够被判极刑,而张明宝和他的家人恐怕日日夜夜祈祷的是尽量能够判轻一点。同样,张明宝是判死刑,还是死缓,或者是无期徒刑等其他刑罚,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12月23日,谜底揭开了,女审判长阅读完长达17页的审判书,宣判判处张明宝无期徒刑。张明宝似乎是如释重负,尽管他说不是,但是他放松得快要瘫倒;而受害人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应,哭喊判决不公。判决下来了,但此案在法律程序上还没有结束,而醉驾的罪与罚,悲与恨,也还在庭内庭外上演着。

一审宣判

判决书厚厚17页

三项从轻处罚情形

上午10点22分,南京中院对张明宝醉驾肇事案作出一审宣判:张明宝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没有采纳张明宝律师提出的“张明宝应该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的辩护意见,但采纳了其“请求对张明宝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认为,张明宝无视法律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在肇事后继续驾车连续冲撞多名行人及车辆,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造成包括一名怀孕妇女在内的5人死亡、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予严惩。

但法院认为,张明宝具有三项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形。其一,张明宝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其二,张明宝对东山街道代其向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垫付的赔偿款均表示认可,目前已向东山街道返还垫付款人民币110余万元,并主动表示将进一步清理其债权,以继续偿还东山街道代为垫付的赔偿款,有悔罪表现;其三,张明宝在醉酒致辨认和控制能力下降的情况下酿成惨祸,主观上并不希望和积极追求严重危害结果的发生,与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恶意驾车撞人并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张明宝或其近亲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南京中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上一页123下一页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陈珊珊 陈迪晨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