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大学生伙同老乡设计骗卖淫女
2009年09月02日 02:36海峡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重庆一大学毕业生王某,成天沉迷于网络,伙同老乡设计从晋江骗卖淫女到莆田卖淫,为自己赚钱。哪料,车行至泉州洛江遇警察临检,一卖淫女用闽南语求救,最终将王某等人送进派出所。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王某等3名重庆男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的士车上女子求救

“我被人强奸了,救我!”今年1月16日凌晨,泉州洛江区,警察临检,拦下一辆的士,车上一女子突然用闽南语求救。民警立即将车上3男2女带到派出所调查。

求救女子姓庄,30岁,南安人;另一女子姓白,24岁,云南人。两女子自称在晋江青阳遭3名男子强奸。可3名男子(分别是25岁的王某、20岁的李某林和21岁的李某)声称,大家都是朋友,当晚一起相约到莆田潇洒。

案件随后移交晋江青阳派出所,随着侦查的深入,案情渐渐明了。原来庄、白二人在晋江梅岭卖淫,1月15日晚上,王某和李某林到店里以300元的价格让两人出台。可事后,三男子突然强行将两卖淫女带上出租车,准备带到莆田去。至于为何撒谎遭强奸,庄、白二人说是担心警方知道她们卖淫的事。

庄某后来被劳动教养,白某则被行政拘留。

大学生为钱作案

3名年轻男子均是重庆人,其中王某是去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为何要强行将卖淫女带去莆田呢?

原来,自大学毕业后,王某就一直失业,在莆田一带与李某林、李某两老乡混居网吧、娱乐场所等。今年1月15日下午,王某和李某林上网时发现身上现金所剩无几,两人商议着找两个女的到莆田卖淫帮他们赚钱。

两人一番商议,决定找两个卖淫女,他们认为卖淫女干的就是违法的事情,即使被控制也不敢随意报警。两人在晋江打过工,对晋江比较熟悉,所以决定到晋江物色目标。1月15日晚,约上李某后,3人搭车来到晋江,花300元叫庄、白二人出台。

完事后,王某和李某林以一个叫“小琴”的朋友想见两个卖淫女为由,要带庄、白二人到泉州去。庄某觉得奇怪,便仔细询问这个“小琴”的情况,不想却被对方一脚踢倒在床。随后,两人被强迫关掉手机,还遭威胁一旦不从便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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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小明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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