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驾车撞倒5人致4死1伤被刑拘
2009年07月29日 00:28华龙网-重庆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7月25日,北碚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名女司机驾驶未悬挂车牌的东风标致307,撞倒5名行人,当场酿成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的惨祸(本报7月26日10版曾报道)。昨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报,司机徐义容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经调查,女司机为了逃避摄像纠违,故意将车牌取下,放在后备箱中。

女司机街头撞飞5人

交管局通报称,7月25日8时30分,徐义容驾驶车牌为渝A GX307的东风标致307型轿车,由北碚区水土镇往柳荫镇方向行驶。该车行至水土镇药王观鑫旭酒家门前路段时,车辆右侧后视镜将前方同向行走的1名行人挂伤后,驶向公路右侧与路边2名行人接触,随后车辆又驶向公路左侧,与路边2名行人接触后,冲上公路左侧花台,撞击花台后面一房屋外墙后停车。事故造成当场死亡3人、1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车辆受损。

事发前故意取下车牌

经交警北碚支队调查,徐义容现年34岁,家住渝北区,于2005年8月11日通过驾驶考试,取得C1驾驶证,有近四年驾龄;肇事车辆登记时间是2008年10月27日。至于为什么没有悬挂车牌,徐义容称,为躲避交警摄像纠违,号牌放置在该车后备箱中。经查该车车主为驾驶人徐义容本人。

交管局表示,徐义容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徐义容的个人财产已被冻结,她已向事故中每位死者家属赔偿了1.5万元的丧葬费。

最高可能被判15年

“徐义容虽然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的,但最后定何罪,还要法院来最后认定。”市律协委员、中豪律师集团律师张世强称,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量刑从3年开始,如果有加重情节,比如撞人后逃跑致伤者死亡、死亡人数较多,最高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如果撞人后想逃跑,放任自己驾车撞人的行为,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张世强称,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从3年开始,最高可判处死刑。

张世强称,死者家属还可以向嫌疑人提起抚养费、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等费用。如果死者属于城镇户口,根据《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将达287360元;属于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将达82520元。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澜 实习生 谭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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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澜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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