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撞人案遇难者父亲称将起诉肇事者(图)
2009年05月14日 03:44现代金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城市飙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杭州曾判过类似案件

律师

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的袁丽萍律师说,交通肇事罪是指肇事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这个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是肇事者的过失造成的,是他不希望看到的,属于一种过失犯罪。

“但是,这个案子里,在晚上8点多钟,在杭州市的市区道路上把车开得那么快,还撞死了人。考虑胡斌已经有了两年的驾龄,学习过相关理论知识和交通法规,明白这么做的危害,就不属于过失了,也不适用交通肇事罪。我个人认为胡斌这个行为应该属于间接故意,就是他明知在路上那么高的速度飙车,会产生危及他人生命和财产的后果,但却放任这个事情的发生。”袁律师说。

“同样是撞死人,交通肇事罪最高判7年,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达到了10年。”袁律师还提道:“像在繁华街道上任意飙车,因为存在对公众人身安全的隐患,即使没有造成危害结果,也可能定罪判刑。”

记者查询得知,杭州在2005年就发生过一起红色丰田跑车为逃避警方追捕,在街头横冲直撞,连撞6车的事件。开车的叫周骁,1985年生的他当时因为无证驾驶一辆套牌车,途经庆春路与中河路交叉口附近时,被民警示意接受检查。因害怕被查处,周骁迅即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连续撞击警用二轮摩托车、东南富利卡小型车等六辆车。最后周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谭卓个人介绍

谭卓,1984年9月26日出生,湖南长沙县宁乡人,身高1米78。2002年考入浙江大学信电系,担任0203班班长,成绩优异,被评为2006届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杭州依赛通信公司任研发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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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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