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美术老师猥亵俩女学童 曾因猥亵罪获刑3年
2009年03月02日 06:24京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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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思娅)60岁的美术老师张忠,在自己开办的美术班里,猥亵两名不到10岁的女学童。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由于张忠已是第二次犯猥亵儿童罪,因此法院从重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

出生于辽宁省凤城的张忠,早在2002年曾因猥亵儿童罪被判过3年刑。

刑满释放后,他来到北京海淀区开办了美术班。面对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旧习难改的张忠又犯了老毛病,他最先打起了小女孩小美(化名)的主意。张忠说,他猥亵小美有时是在教室,有时是在厕所,“都是隔着裤子摸的”。对于这一行为,张忠说“知道自己有点不健康的想法”。对于猥亵小美的次数,他称“可能总共有三五次吧,反正次数多了,也记不住”。

最初的时候,年纪尚幼的小美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也没有吭声。后来她感觉到不对劲,张忠再摸她时,她就知道躲开了。她告诉张忠:“老师,我是女孩子,你不要这样,你打屁股打男孩的”。小美躲开后,张忠又盯上了班里另一个女孩小丽。他趁小丽拿着画完的画找他判分的机会,把小丽抱到了自己的腿上,以帮忙擦汗为借口抚摸小丽,同时还让小丽摸他下身。

小丽感觉不舒服,一天放学回家后把事情如实告诉了父母,并称张老师已经两次这样对她了。小丽的父母非常气愤,立即找到张忠理论。在和张忠家人发生冲突之后,小丽的父亲报警。医生为小丽做了检查,发现她下身肿胀。张忠随后被警方控制。

根据小丽的叙述,其父亲猜测到女儿的同学小美也有相同的遭遇。为了找到制裁张忠的更有力的证据,小丽的父亲找到小美的家人了解情况。当小美的母亲问起此事时,小美总是躲避、害羞,不愿意提起。在两个家长耐心劝说下,小美终于开口告诉妈妈,说从2007年4月到2008年6月一年多的时间里,张忠摸了她许多次,其中有10多次还把手伸进她的内裤。

小丽和小美的证言,以及小丽的诊断证明,在法庭上成为了有力的证据。法官认为,张忠已经构成了猥亵儿童罪。由于他是在出狱后的5年内再次犯罪,因而法官以累犯为由,对其从重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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