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幼童闹市演杂耍乞讨 幕后操纵者暗藏人群中
2008年07月23日 10:43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打印

市民发现线索快报警

晚上7时许,记者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向警方反映了幼童卖艺的情况。随后,几名城管队员赶到现场。城管队员驱散了正在表演的儿童和围观的人群,但直到这些儿童收拾完东西离开现场,那名男子都没有再次出现。

就在记者要离开的时候,在远处又发现了那名男子的影子,他正开着一辆摩托车向人民路的文化宫方向驶去,记者赶紧开车追去,但是最终因天色太暗跟丢了。

7月22日,记者再次来到原地,试图进一步调查事情的真相,但最终这些孩子没有出现。警方希望市民发现幕后者的踪迹后能及时报案。文/图本报记者 陈修华 本报通讯员 丁久亮(请黄先生来本报领取线索费100元)

新闻链接:强制儿童乞讨可判七年

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于“丐帮问题”的刑罚规定成为修正案中的一个亮点,对以强制手段组织残疾人或14岁以下儿童乞讨的将给予严惩。根据刑法修正案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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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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