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6月19日,沈阳市城郊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辽宁省某监狱,约见关押在这里的未成年女犯。一名身着囚服的小女孩走进会见室。她抬起头来,冲着检察官怯生生地一笑,问了一声好,低眉坐了下来。“你别看这个小姑娘看上去规规矩矩、彬彬有礼的,其实她犯的是强奸罪!”6月24日,检察官向记者介绍案情时说。2007年6月的一个晚上,这个年仅15岁的、名叫明明(化名)的小姑娘伙同三个20岁左右的男孩,将自己的一名女同学强奸以泄私愤。
一百元引来仨色狼
明明是辽阳城里好人家的孩子。这个小女孩生得娇小玲珑,一笑起来娇羞甜美,虽然是单眼皮,却有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她写得一手好字,背得满腹唐诗,如果不是家庭变故,她也许会继续走读书之路,未来也许会是另一种情况。然而这良好的态势,自父母离婚时便戛然而止。
“明明,爸爸走了,不要我们了。”妈妈拉着15岁的明明的手,哭红了眼睛。明明的眼中一片茫然,父母只是普通工人,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原本就十分拮据,现在父亲走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她茫茫然地去上学。同桌看她没精打采,就约她一起去上网,还主动替她垫付上网费。网络世界轰地一声向着懵懂无知的明明敞开了。内心空虚的小女孩如同一块海绵,扑到网络里,不管什么脏水废油,统统地吸进来,不加选择地咽了下去。“妈妈只会自怨自艾,姥姥只会唠唠叨叨,只有网上的人才最有意思,而且无论什么时候想找人聊天,都能找到。”明明把网络当成一种寄托,每天不上网就坐立不安,仿佛被世界遗弃了。
但同桌不干了。她的零花钱也是向父母要的,哪能总帮明明付账呢。明明没有钱,只好在网吧外面徘徊。就在这时,一个网名叫“大熊”的小青年瞄上了单纯清丽的明明。“嗨,你干吗不进去啊?”“我,我没有钱。”明明不好意思地嘟囔着。“呦,我还当什么事呢!来,我借你二十块钱,你进来吧。”虽然知道借钱上网不太好,但明明最终还是迈进了网吧,坐在电脑前面,她很快把一切都忘了。
编辑:
汪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