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官全身伤痕死在看守所 家属无奈上网喊冤
2007年04月24日 14:42南方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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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法官黎朝阳,被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传唤,11天(4月2日)后死在兴安县看守所,身上有明显外伤。18天状告无门,死者黎朝阳的家人终于上网喊冤,他们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的中国法院网。

法官黎朝阳就是裹在这床被子里被送到医院的

家属贴在中国法院网和博客上的死者照片

家属贴在中国法院网和博客上的死者照片

南方网4月24日报道法官黎朝阳,被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传唤,11天(4月2日)后死在兴安县看守所,身上有明显外伤。相关部门“都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作任何解释”。

18天状告无门,死者黎朝阳的家人终于上网喊冤,他们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的中国法院网。

21日,中国法院网报道了这一新闻。昨天,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我们真是没办法了,到现在还没有一个说法,所以才把这个事情在网上写出来。”黎秀清昨天在接受采访时对本报记者说。她的哥哥,广西桂林平乐县法院经济庭法官黎朝阳已经去世21天,死因不明。

法官离奇死在看守所

21日,中国法院网的记者注意到他们网站法治论坛上的一个帖子《桂林平乐县法院法官离奇暴死于看守所中》。帖子发表于20日晚7时许。

文章以黎朝阳妻子的口吻进行陈述称,“3月22日被桂林市检察院的干警传唤去问话及写认识。24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接到平乐县检察院干警说是代替桂林市检察院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传真件),拘留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此后无任何与家属联系的方式(如电话或是见面)。

“直至4月2日13时30分接到平乐县法院通知,叫我丈夫的弟、妹一起到兴安县看守所去看看(已换拘留所,无人通知),我及丈夫的家属匆忙赶至兴安县看守所(18时10分),吃完晚饭于20时10分与兴安看守所所长谈话,所长说我丈夫已于2日上午8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告知死因不明,当时我及我丈夫家属提出要见死者一面均被拒绝。后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才看到尸体,发现死者从头到脚都有伤痕,与看守所解释的死因完全不符。”

没有任何说法

21日中午,中国法院网以《广西法官黎朝阳全身伤痕离奇暴死看守所》为题报道了这一新闻。报道中提到:“亲属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均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作任何解释。其后,死者亲属到桂林市人大、市政府、市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信访,均是敷衍了事,并没有给任何说法。”

中国法院网的记者与平乐县法院取得联系,对方确认了黎朝阳的死讯,但表示死亡原因不明。

平乐县法院值班人员接到本报记者电话后表示,没什么好说的,材料网上都有——中国法院网的报道23日已经被各大网站广泛转载。而桂林市检察院值班人员在不到下午5时接到记者电话时表示,该院所有干部均已下班,上了交通车,无法给予答复。

被送到医院时已无心跳

曾对黎朝阳进行抢救的兴安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对本报记者表示,她没有参与抢救,但基本上大家都知道这回事。她了解的情况是:4月2日上午,黎朝阳被看守所的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前并没有打过急救电话。黎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心电图呈直线,瞳孔放大。但值班医生仍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术,抢救无效,于8时50分宣布死亡。

黎秀清说,参与抢救的蒋医生告诉她,黎朝阳送到医院时是裹在一床被子里的,身上未着衣物,浑身青紫。

黎秀清说,家属4月2日要求见尸体,得不到同意,对方称一定要以“组织的名义”才能看。35名家属第二天同时去了兴安县殡仪馆,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才终于见到了黎朝阳的尸体。黎秀清称,被传唤前黎朝阳的身体很健康,门牙也无缺损,但他们见到的尸体则有明显的外伤痕迹。

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传来的十多幅尸体照片,外伤最明显的就是鼻下一处约15厘米长的伤口,已被缝合,超过10针,上门齿也少了两颗。另外,喉部有一圆形红色淤痕;右腰侧面有一长条状紫色伤痕;背脊上有两处一元硬币大小深褐色印记;两小腿内侧有鲜红色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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