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构建和谐社会的政府沟通途径
2009年03月10日 13:05人民网-传媒频道 】 【打印已有评论0

《今传媒》供稿 2007年3月至6月,厦门市在建的大型PX项目引发民意与执政意志的艰难博弈。厦门市政府前期沉默、当地媒体集体失语,导致市民通过新媒体发起各种抗议行动,引爆了长达4个月的公共危机。持续的危机迫使当地政府最终表现出了民主协商的诚意,通过与专家和市民的多次直接对话,最终达成妥协,事件以该项目停建、迁址而宣告结束。

厦门PX项目事件在我国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许多地方都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当我们把一系列类似的事件作为社会转型语境下的政府沟通案例来加以分析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对话是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

政府的决策与议事制度不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之中的一种个人知识和感悟,而是社会成员共有的一种沟通体系。这种沟通体系是由各个局部的利益博弈达到均衡的累积结果。而在局部规则的确立过程中,存在着“强力创造权利”的现象。虽然“非典”事件以后,党和政府一直努力强化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强调改进公共危机的应对与处置方式,但地方官员追求政绩的迫切欲望,政府权力与企业资本各有所图的结盟,科层制机构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及面对当地政府不完整、不准确,有时甚至是不道德的决策信息,地方媒体沿袭“顺应式”的叙事模式,在政府限定的有限舆论空间里为民众提供一维解读甚至不解读,丧失了对现实生活本应具有的丰富想象力的时候,这时的政府沟通是一种自上而下、居高临下的沟通,政府是一种“强力”的政府和“全能”的政府。

虽然新公共管理的许多理念在学术界讨论得非常火爆,然而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到处存在。现实中“全能政府”的思想也依然根深蒂固。政府管理就是“控制”, 就是把社会“管住”,就是“权力在别人之上”,如此之类的想法,还具有广泛的市场。实际上,在经济生活如此活跃,信息和网络如此发达的社会,民众的身份都已经很难控制了,更别说民众的思想了。处于这种充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社会生活之中,政府部门实际上惟一能做的事就是影响现状,有时甚至连现状也难以影响。如果他们不能理解与民众积极对话的意义,那么必然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决策将会脱离构建和谐社会的轨道,人民的热情不仅没被引导到正确的方向,有时甚至会形成对抗。

事实上,每一种改革都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包括构建和谐社会。任何地方的政府工作中,都存在着很多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利害相关者,这就决定了没有任何一个政府或者任何个人能够脱离人民群众成功地做好一切工作。而试图通过单向面的、自上而下的强力性的办法,通常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因此,政府的各种决策只能通过积极的对话来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对话来化解中长期发展中的矛盾问题。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政府却试图利用他们的权力停止与民众的对话以维护他们的权势。

“强力创造权利”的另一种极端现象就是民众舆论聚集的群体性事件。当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压力成为变革的催化剂时,这种变革过程中未曾预料到的结果,政府部门如果没有主动通过对话沟通让民众及时了解时,事件发展中那些不利方面的蛛丝马迹一旦为民众所捕捉,奥特温?伦内所描绘的那些民间社会“戏剧评论家”①们就会把“真实”的甚至只有部分“真实”的内幕信息到处传播。这种突然的信息释放所造成的混乱,是一个能量急骤“放大”的过程。厦门PX项目事件就是通过民意集合的能量“强力放大”而形成对抗,与政府意志达到的某种均衡。

由利益博弈引发的公共危机是一种镜像式的变化过程,适当的和适时的社会干预会促使能量放大或者衰减。当然,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通过信息流的放大或缩减的过程无疑是复杂的,而且依赖于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大量相关属性。我国近年来包括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松花江水源污染、太湖蓝藻爆发,及至三鹿奶粉等人为的危机事件,每一个事件的有效处理过程,其实都是与人民大众积极主动对话沟通的过程。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已有的这些对话都是事发后的沟通。往往是在处理问题最需要对话和沟通的时候,恰恰是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引发公共危机的主体沟通缺席的时候,而对话主体缺席之时正是危机引爆之日。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创造与再创造的行为,若不倾注对民众的热爱之情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如胡锦涛2003年在新进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研讨班结业典礼上的讲话所说:“对领导干部来说,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②显然,对于政府的沟通行动,我们必须遵照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给予全新的理解。通过关注可能已被人们忘记的与民众沟通的价值,才有可能使这种理解得到更好的认识。而对话就是不同意见的双方通过谈话寻求共同点和建立信任的过程。通过对话,政府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和民众的想法结合在一起,从而寻求意见统一或寻求将不同意见进行统一的可能性。

保罗·弗莱雷说过:“爱是充满勇气的行为,不是充满恐惧的行为,因此,爱意味着对别人的责任。无论哪里有压迫者,爱的行为就意味着投身于他们的事业——解放的事业。而且,因为这种投入充满了爱,所以就是对话式的。作为一种勇敢的行为,爱不能是多愁善感;作为一种自由的行为,爱不应充当操纵的借口。爱必须产生其他的自由行为,否则就不是爱。只有打破压迫局面,才有可能重新获得爱。如果我不爱这个世界——如果我不爱生活——如果我不爱人民——我就不能进入对话。”③

对话是一种如同保罗·弗莱雷所倡导的充满相互尊重的爱心的沟通。因此,对话不能被简化为政府向民众“灌输”思想的行为,也不能变成由民众无原则地维护所谓“权利”的简单的思想交流。对话不是背离构建和谐社会理想的充满敌意的论战,更不应成为控制和反控制的狡猾手段。政府与民众的对话只应是一种创造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谋幸福而实现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显然,缺乏对社会、对民众、对政府工作的挚爱,对话就不能存在。

同时,政府对于民众参政议政的能力和热情应抱以信心和信任。离开了对民众的信任,对话就无可避免地退化成家长式操纵的闹剧。对民众的信任是对话的先决要求,信任是通过对话建立起来的。如果对话没能实现,肯定会是因为缺少了先决条件。因此,信任只有在政府把自己真实、具体的想法告诉民众时才产生;如果政府言行不一致,信任就不可能存在。“说一套,做一套——说话不负责任——不能唤起信任。吹捧民主但却压制人民的言论,这是胡闹;宣扬人道主义但却否定人,这是弥天大谎。”④

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政府的各种决策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必须成为与民众对话交流的全部基础。说到底,可靠性是政府取信于民的信用基础。同时,政府决策的伦理态度对民众思想影响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政府与民众对话的基础是一种相互平等和尊重的沟通过程,对话不可能发生在否认他人具有说出他们要求的权利,或者说话权利被否认了的人们之间展开。因此,对话自身就成了政府和民众分别获取作为政府和作为民众的意义的途径。

作家萨尔玛·若守利曾经批评过“那些对驾驭关于自己生活的故事没有任何能力的人,包括复述的能力、重新思考的能力、重新组织的能力、对其开玩笑的能力以及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的能力——这些才是世界上真正无能的人,因为他们不能用新思维进行思考”。⑤几千年中华文明史,实在是一部多难兴邦的历史。随着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已进入一个社会矛盾多发的时期,各种各样的公共危机随时可能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善于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这种学习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或者结论。虽然这种过程可能会是一个又一个的循环,但是循环当中必然存在着张力。通过行动获得的具体经验会影响我们的理解能力,而通过对过去经验乃至他人的经验进行反思,则会提升我们的感悟能力。我们谁都不能奢想政府不犯错误,谁都不敢确保公共危机不再发生。但是人们有权力要求政府认识和反思过去的失误,人们更有权力要求政府通过经常性的对话和沟通,来分享社会的进步,分担社会的责任,从而为共同创造美好的和谐社会提供现实可能性。

注释

① 奥特温·伦内:《风险争论的社会竞技场概念》,见谢尔顿·克里姆斯基、多米尼克·戈尔丁《风险的社会理论学说》,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205页

②中国新闻网2003年02月18日,http://www.chinanews.com.cn/n/ 2003- 02-18/26/273898.html

③ 保罗·弗莱雷:《被压迫者教育学30周年纪念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

④保罗·弗莱雷:《被压迫者教育学30周年纪念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0页

⑤Williamson,B.(1998) Lifeworlds and Learning:Essays in the Theory,Philosophy and Practice

of Lifelong Learning,Leices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Adult and Continuing

Education(NIACE)

(本文是浙江省邓研基地2007省规划课题(07DYJD019YB)阶段性成果之一。作者系温州医学院组织传播研究所所长、教授,兼任中国科技大学知识管理研究所组织传播研究室主任)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胡河宁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