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妓女12年抗争:我要工作(图)
2010年02月10日 15:33南方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997年9月,为抗议陈水扁废娼,台北市数十名公娼,花帽蒙面上街,争取工作权,要求除罪罚,使台湾社会首次认真面对性产业复杂且牵连甚广的公共政策问题。

她们的抗争,持续了12年。2009年6月15日,台湾决议由县市政府公投决定设置红灯区,并将性交易“除罪化”。但由于民意纷争,“红灯区”很快再次被叫停。

特约撰稿林瑞珠 王芳萍、张容哲 台北报道 摄影林瑞珠

6月12日,日日春协会成员在抗议,呼吁除罪化,要工作权

支持和反对性产业合法化的妇女团体,上午都到行政院陈情,性工作者为争取工作权当场下跪。(中评社 康子仁摄)

不愿意曝光的性工作者(左)到“行政院”,要求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将娼妓除罪化。(中评社 康子仁摄)

在台北万华区龙山寺附近小巷内,几家“茶室”里,坐着不分年龄,浓妆艳抹的小姐,细肩带、小短裙、卷发,在红艳艳的灯光下,显出几分妖艳姿色,明里她们是坐台小姐,暗里全套服务。至于附近广州街昏暗的的走廊上,站街流莺随意拉客,她们与男客很有默契地比划,谈妥价钱之后就走。

自从1997年时任台北市长陈水扁废娼之后,她们就这样躲躲藏藏地接客,躲避一般人异样的眼光,更躲避乔装寻芳客的警察或线民。与这些地下性工作者不同,台北市数十名前公娼,于1997年陈水扁废娼之时,便挺身而出,要求回复性工作者工作权。

6月 15日,台湾“行政院”门口,由14个民间社团组成的“反性剥削联盟”,正公开反对台湾“内政部”规划性交易专区的政策提案。

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两名女子,突然“扑通”一声,向正在抗议的台湾女人联线秘书长蔡宛芬下跪,要求妇女团体代为争取性工作权。蔡宛芬赶忙捏紧手提包,当场拂袖而去。

此时,台湾媒体的“黑炮筒”架满周边。两名女子,随即相拥痛哭,并高喊:“这叫什么妇女团体?”“争取了12年回到了原点。”

花布蒙面,抗议女子,在台湾早已是一个符号。这代表着她们曾是台湾公娼,来自台湾的性工作者权益团体——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该协会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台北市公娼自救会、大同区公娼自治会。

2009年6月12日,台湾“内政部”在委托台湾学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后,在 “行政院”人权小组会前会,决议未来将由县市政府公投决定设置性交易专区,并将性交易“除罪化”,区内娼、嫖与经营者都不罚,但区外皆罚。

“除罪化”、“设置红灯区”,政策风向的转换间,让这些抗争了12年的性工作者看到了希望。

她们要工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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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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