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立院”修法堵美牛 恐将付出大代价
2009年12月31日 08:44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立法院”日昨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此次通过的版本,经“朝野”协商实质上是民进党的主张,其中列为禁止输入的项目,包括美国牛绞肉与内脏不得进口,另外民进党临时提出关于牛骨的附带决议,也将于下周再表决。此项修法,已与台美之前签署的肉品进口议定书内容抵触,且为“立法院”明知。

“立法院”做成此项修法,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不负责任的决定,要兼从此次修法的内部效应与外部效应评估。一言以蔽之,“立法院”必须为这项涉及“外交”事务的决定担起政治责任。

“立院”之所以进行修法,是要用法律改变台美牛肉协议的内容。这也显示当初行政部门与美方所签署的牛肉进口议定书,本来并不违法,也在依法行使职权的授权范围之内;“立法院”的修法动作,是“国会”藉由“立法”改变行政部门签署的“外交”协议。“国会”当然有权行使“立法权”,但是如此修法,却忽略了此举可能表现出一种不当的国际姿态,即台湾的“立院”可以任意否定行政部门对他地所做出的有权承诺。行政部门代表台湾签署的“外交”协议,墨盘未乾,即遭“国会”以法律否定,这等于是台湾告诉美国乃至全世界,台湾因为“国会”或政党内部有人不满行政部门的决定,即可能悍然否认行政部门对他地做成形诸文字的国际承诺。如果凡是国际协议均须经“立法院”事前通过始可,以后难道要由“立法院”代表台湾办理“外交”?“立法院”的修法,不知道是否真能反映民意要求,但它恐怕是一项不识大体、不负责任且破坏台湾国际形象的鲁莽决定。

进口美国牛肉产品有无健康卫生风险,是该诉诸普世科学标准而非台湾一地民粹偏好的政策决定。如果台湾民众不愿意食用美牛产品,无人可以强迫人民购买。当局也可要求进口、出售美牛产品的业者标明产地,明确告知消费者有何风险,由消费者选择。“在野”政党决定进行政治抗争或焦土作战,那是政治策略的运用,“执政党国会议员”必须据理力争,不能只是回避,和政治稀泥,毕竟国民党在“立法院”中仍有绝对多数的席位。“在野党”不必负政治责任,“执政党”不能不负;“执政党”随著“在野党”的步伐起舞,最后仍要为丧失国际信用、面对美方报复负担政治责任,这真的不是政治智能的表现。

行政部门如果要签订国际条约,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才能生效。然而行政部门代表台湾签署未超越既有法律授权,亦不涉及预算的国际协定,既非条约,也不违法。“立法院”可以不满行政部门沟通努力不足,但是不该无视台湾有权代表对他地已为的国际承诺。若是引起“外交”报复,固然要由台湾民众承受;使得台湾丧失国际信用,自毁国际交往的空间,则是人民最大的损失。

美国自己也有过类似的恶例。高尔副总统代表签署京都议定书,回国曾被国会决定改变,但是美国因此在国际间始终揹负骂名,至今余声不绝;台湾不是美国,实力有限,缺乏筹码,不能逞匹夫之勇,暴虎冯河。若干年前,李登辉赴中南美洲访问,觥筹交错之间,承诺免除友邦积欠台湾未偿的国际债务;当时并未事前经过“立法院”预算授权,立即引起“立委”质疑,但是“元首”对外代表台湾,内部政治责任是一回事,国际信用责任是另一回事。台湾做为一个应该信守国际承诺的地区,必须要为“外交”代表所为之承诺负责。此次美国肉品进口协议原在行政权范围之内,还不是越权之举,更无事后以“立法”反悔追回之理。

论者或者以为此事喧腾数十日之久,行政部门事前沟通不力,马英九身兼国民党主席,内部领导无方,皆应负担政治责任。此种看法或许有些道理。但是凡事皆以为只有“总统”应该负责,未必公允。国民党籍的“立法委员”们身为“国会”绝对多数,有没有主动尽到为政策辩护的责任,是必须检讨的环节,不能因为国民党的家务权力争执,要让人民承担政治上的不利后果。“在野党”凡事祭出杯葛议事的手段,国民党上自“立法院院长”,下至甲级动员到场的“委员”,若是只知一味迁就,缺乏政策担当,里子面子输尽,“执政党”虚有其名犹在其次,台湾人民因为一种虚幻而不科学的心理担忧,集体付出国际信用与实质代价,最为得不偿失。

“立院”牺牲台湾的国际信用利益向行政部门示威,最大的输家还是台湾本身。

外交   修法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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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时报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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