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民怨在这儿
2009年12月08日 09:45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行政院”公布票选十大民怨,“司法院”最近也调查了民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发现满意度严重下跌,故迟迟不公布结果。其实,民众对“司法”的不信赖,早已不是新闻了。

“司法”的民怨在那里?最近台北地方法院接到的民众陈情书大增,几乎都在指责民事执行处的“司法”事务官非常官僚,如同电影“不能没有你”中所描述的官僚体系作风,不但不便民,反而常损害民众权益。

过去民事执行处曾是最“赚钱”的单位,每年都为法院赚进大笔的执行费。前几年台北地院执行费收入曾高达十八亿元,但今年开始,民事执行处却成为民怨最深、最不满意的单位,主要原因就是“司法院”的政策错误。

民众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以往都是由民事执行处法官来裁定;但“司法院长”赖英照认为“法官怎么可以卖房子”,于是将几十年来由法官主持法拍及强制执行裁定,全改由事务官来做。这下子,问题大条了,因为民事执行处的法官需要十年以上的法官经验才能胜任,现在却改由只受过十周训练的“司法”事务官匆促上阵,岂能不招惹民怨?

最近一年,民众声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许多被事务官驳回。很多民众持本票裁定作为执行名义取得债权凭证后,再向执行处声请强制执行,过去这种情况,法官都会裁准;但换了事务官接办后,却常以当事人未附上“本票正本”为由驳回。细故驳回,形同在刁难民众;许多资深的法官对此都看不下去,在内部会议痛批事务官缺乏同理心。

民事执行处的业务与民众关系密切,是“司法”正义重要的一环。如果执行处不做好,纵使老百姓打赢官司,也是没用。“司法院”要让不知变通的事务官继续在执行处扰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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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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