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总第716期 编辑:刘嵩
据媒体报道,5月15日晚北京警方获得线索,某酒店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在现场抓获黄海波和一女子。黄对嫖娼供认不讳,16日中午被移送拘留所。黄海波因主演多部热播电视剧而走红,更因荧幕中多出演“好男人”而被戏称为“国民女婿”。不过几天过去了,“好男人”嫖娼并没有引来预想之中的口诛笔伐,网友舆论反而俯仰皆是“赞美”和“声援”的声音,这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全都失灵了吗? [详细]
5月16日,黄海波前女友在微博上“提醒”:“世界这么乱,糟蹋自己给谁看!”前言后语不清,很有些不明觉厉的味道,但是用在高呼“黄海波挺住!今天我们都是黄海波!”的人们身上,无疑非常贴切。论法,“挺住”与否都改变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论德,“嫖客”帽子扣在“我们”头上实在算不得光荣。那么,他们究竟图什么?
黄海波剧照(来源:网络)
网友为黄海波叫好 赞的是“嫖娼”?
黄海波嫖娼被抓,网友言论呈现出一派狂欢的景象,情感专家、女权主义者、段子手纷纷搭车表达各自的观点,有问“男人是否靠得住”的,有鄙视女同胞,“为她们支持黄海波而羞耻”的,还有人编段子博人一笑的,“警察:果然是你?黄海波:果然是我!”当然,得到最多认可和转发的,仍属对比的论调:
“黄海波挺住!今天我们都是黄海波!宁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员,业界良心、德艺双馨、堪称楷模!没女朋友,没结婚,没出轨。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自己花钱解决,促进就业拉动生产,没用公款,不开发票,还想要怎样!娱乐圈的典范,业界良心!”
在代表性声音的背后更有无数的“正能量”、“正直”、“可以理解”为一场奋不顾身的嫖娼点赞。同时,各大网站的调查也显示出“可以理解”四个字获得的六成以上认可度。这样的支持率是不是意味着“嫖娼违法”、“嫖娼悖德”这样的概念已经被大多数人抛弃了呢?恐怕并非如此,说到底,狂欢则有之,却根本不是为了“嫖娼”。
毋庸置疑,“嫖娼”违法,法律又应该是社会道德的底线,或者说被规定的底线,那么“嫖娼悖德”没什么可讨论的余地。但是,只凭生活经验来看,时下中国城市中不知道随地吐痰不卫生肯定是少数人,很大一部分人是明白道理但是成心随地吐痰。具体到个体来说,可能是对秩序不满却又无力改变大环境,于是就用个人道德堕落的方式,来表示反抗。
弱者用道德堕落表示反抗
这样的场景,想来人们都不陌生,俗称“破罐子破摔”,也算是一种相对弱者的行为逻辑。支持嫖客、理解嫖客,也是这种心态的折射,社会上如此多的“大恶”显而易见,为什么逮着“小恶”惩处?大恶不惩是环境,小恶受惩也是环境,作为论者之渺小哪怕有千万怨气,也不足以撼动社会运行规则之万一。
然而,人们总希望别人能够倾听自己的意见,并给予充分的尊重,这种在上个世纪40年代就被马斯洛提出的“尊重需求”,并不总能在时下中国的现实公共领域中实现,因此,在互联网这种变形的公共领域之中,人们总是具有“反抗精神”的,因为他们希冀得到的,恰是现实中无法获得的尊重。
不过,这种“反抗”在约翰·罗尔斯的概念判断中,无疑更近似于“好斗”的行为。好斗者也相信自己的行为出于自己的良知,但并不诉诸于多数人的正义感,他不相信存在那样的东西;他也并不处于忠诚于法律的约束之内,不打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当这种行为局限于网络言论时,只会跟随旋起旋灭的公共话题宣泄情绪,甚至连行动的动力都付诸阙如,至于良心反抗、公民不服从之类的被自由派知识分子所期待的变化形态,更是不可能在这棵树上结出的果。就此而言,用道德堕落“糟蹋自己”确实不知道是给谁看的。
凤凰娱乐推出的网络调查结果
言论狂欢背后是行动的冷静
古人说“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少完人”,嫖娼这事无论如何当算“淫”的范畴,按照时下的说法,终归得有些犯罪事实才可以认定,否则只凭几句话便默认谁是“嫖客”、谁是潜在“嫖客”、谁愿意成为黄海波一样“被示众的嫖客”,总有些武断的意味。
况且,反观被媒体引以为力证的各大网站调查,虽说自16日事发启动后,黄海波都有四成、六成到八成的理解率(并非支持率),算算细账又会显示出什么结论呢?
截至5月20日11时,凤凰的调查有395,333人参加,选“理解,毕竟是单身男人”的占57.34%;新浪的调查有293,503人参加,选“单身男人、可以理解”的占61%;腾讯的调查有270,985人参加,选“明星也是人,无所谓”的占了85.47%;搜狐的调查有471,886人参加,选“明星也是人,正常”的占了81%。
且不论缺乏用户信息分类的调查是否具备社会学调查的基本科学性,假设数据俱为真实,1,019,556人表示理解,已经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了,如果我们默认言论和行动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话,默认主流道德概念已经岌岌可危的话,这么多的“嫖娼嫌疑者”足以用行动创造另一个“嫖娼主题”的头条出来。
然而,事实是没有,也根本不可能有。
思想和真实藏匿于戏谑言论之后
事实上,即使是上述的网络调查数据在16日以来也是几经波动,凤凰调查17日的数据是四成人表示“理解”,媒体报道腾讯调查的17日的数据则是六成人表示“无所谓”,参加人数则为470,137人。吊诡的是,在另外随后几天媒体的报道中,还是这个腾讯调查,人数还是47万,结论却成了“八成人支持”。
由此可见,遍地嫖客本就是臆想,表示理解的也不见得会去嫖娼,认为这种公开表态的“理解”是支持就更是笑话,进而推导出的“道德沦陷”则完全是卫道士们荒诞不经的想象了。试问,对于一堆根本没有证据证明其普遍性的言论,又有什么意义讨论整个“社会”的沦陷?
按照汉娜·阿伦特的解释,只有在显见的公共领域中,人的经验才可以分享,人的行为才可能经受公开评价,人的角色才得以向他人展示。公共领域是一个人们显露独特自我的场所,但是,从古到今,大部分的人被排除在外,而不得不退缩在隐匿的私人领域之中。
网络空间恰恰给了过往一直藏身于私人领域的国人一个机会,得以以个体的言论构成一个特殊的公共领域,而这个领域的构建本身是由共同话题挑起和构建的,黄海波嫖娼这是这样一个话题,它的核心作用并不是作为“性道德”的标尺,而是一个引子,一道大门,至于进入之后人们的讨论与“嫖娼”是否有关,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仅如此,在现实公共领域“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人们只能“用言论来藏匿思想而非显露真实”,也即刻意避免言行一致,这是一种悲哀,更是一种无奈。而且无奈者绝不只是网友那么简单,纵使身居高位,一样不得自由。
至于网友的那些“声援”与恶搞,与其说是为黄海波开脱,倒不如说是对当下娱乐圈包括整个社会所存在的某些丑恶现象的愤怒与鞭挞。比如“宁愿嫖娼都不碰女演员,不搞潜规则,不玩女明星”“不向身边小姑娘下手,以恋爱名义免费蹭炮”“自己花钱解决,没用公款,不开发票”等诸如此类的调侃,难道不正是用一种“正话反说”的春秋笔法对当下某些丑恶现象的批判吗?
恩格斯引用黑格尔的话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看似将现存一切神圣化,实质上仍是对存在的一种解释,套用一下,就是转型期中的制度暧昧是合理的,民众的反讽自然也就是合理的;植根传统社会的“禁娼”是合理的,奔向现代社会的“默许共存”自然也合理。关键是,这种“灰色地带”比“完全禁止”现实多了。
明末名妓柳如是《月堤烟柳图》局部,该幅是现存最早的一件女画家所创作的写生山水图。
嫖娼、禁娼,其实是生活方式的战争
嫖客和妓女,并不是当代社会的产物,其历史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远早于我们习以为常的道德、法律概念的产生。然而,货币化的关系在其诞生之初即注定了贫富之间对于与娼妓有关的生活方式的不同态度,进而成为不同社会阶层区隔的象征,据此衍生出不同的伦理判断,这种区别在社会大变动时表现得尤为剧烈,甚至成为革命的道德制高点之一。
不过,古代王朝的禁娼效果究竟如何呢?明宣德四年,朱元璋的曾孙明宣宗,又一次重复了曾祖父的禁令,关闭了大批官妓院,惩处了一大批嫖娼官员。当然,明朝所禁不涉及私娼,法令仍不够严酷,到了清朝自顺治皇帝开始,采取“法律禁娼”,康熙、雍正、嘉庆代代加码,甚至罪及租房给私娼的房主,结果又如何呢?毕竟“八大胡同”的名声在今天仍旧响亮。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的儒家文化是一种泛道德主义,也正是这样一种将道德的力量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体系,才得以在明清两代之后,渗透、捏合了中央集权的政治结构和庞大的以宗族为单元的人口。尤其是在皇权不下县的有限统治之下,以一种共识性的价值观念维系了整个国家的统一。不恰当地比喻下,颇类似于而今的美国。
然而,由于儒家文化下的社会是“差等社会”而非现代意义的平等社会,不同社会阶层之间虽有流动的孔道(如科举),在常态下却是各自悬隔的生活方式,因此,在看待不同的生活方式象征时,其所表露的态度是不同的。
娼妓,作为乡绅以上,以至市民阶层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尽管受到所有社会阶层的歧视,但歧视之下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官绅阶层而言,反对娼妓更多的是一种价值观表态,表明自己与崇尚节俭、淳化风俗的儒家文化并不违逆,这种虚伪心态在民国时代他们对于“交谊舞”、“人体模特”的态度上均可见一斑;而对于农民阶层,货币化的交易方式和可能子女受害的恐惧,令他们对娼妓和嫖娼者的厌恶发自内心。
这种伦理概念映射的最典型例子就是太平天国,对于嫖娼和娼妓的态度非常简单,前者砍头,后者“合家剿洗”,英国人呤喇在《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一书中就肯定地记述,在太平军的政权范围内“娼妓是完全绝迹的”。这一点,无疑也成为后世评价其“革命性”的佐证。
因此,在前现代社会对于娼妓的态度是禁是容,并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完全矛盾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对抗,从这个角度看,国家禁娼策略之所以肇始于立志恢复小农社会的农民皇帝朱元璋也就不难理解了。
2013年11月1日被河南警方查处的色情娱乐场所“皇家一号”,其中从事色情交易女子的数量一度达到1000人。内部人士透露,皇家一号的内部规范很严格,各部门都有员工手册,奖罚制度十分精细。
道德可以被塑造 又为何被反抗?
新中国立国之初,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扫除“黄赌毒”的运动,借助前所未有的现代革命组织,中共顺利完成了史无前例的创举,并在此后的数十年间,保持着这种纯洁。这也成为至今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治政成绩。
社会运动的开展,终归需要底层社会的支持热情,那么,上述运动又找到了怎样的发动群众的契机?归根结底,仍在于其与传统中国社会中道义资源的契合,尤其是对于底层民众伦理观中关于“情”、“理”和谐的期待中去,生活在前现代的人们在面临伦理冲突判断时,总是想把“情”纳入到“理”或者把“理”纳入到“情”的合理范畴中去,这种判断模式和现代社会的平等观根本相异。
“情”是情感,“理”是伦理,前者无法强加,而后者则本身就来自于社会的塑造,在并不强调人格平等的前提下,面对富人、强者的道德缺失,普通民众诉诸情感谴责根本就是无力的和无奈的,因而他们只能依赖因道义所激起的怨恨与愤怒。
说到此处,细心的读者完全可以发现似曾相识的地方,当代中国民众中仍有很大一部分,在沿用类似的判断模式,而判断的标尺则替换为建国之后树立的“新道德”,只不过这一新道德体系的根源仍来自于“劳动人民”。
如果是在40年前,上述的讨论已经足够,“劳动人民”本身就是合理性的象征,然而,经历了国内外众多社会学家的研究,“劳动人民”的概念既不代表革命,也不代表天然道德,因为从本质讲,“劳动人民”的伦理体系是被塑造和改造的,这一判断,不仅适用于新中国,同样适用于旧中国。
中国政教合一的社会结构使得宗教人士与行政人员合一的儒生式官吏或官吏化儒生垄断了对超越性合理化价值资源的解释权,于是民间只能通过官府的“教化”获得有关的价值信息。以至于民间宗教和本土宗教的神祗都呈现出拟官僚化的特征,换句话说,政府和官僚组织在秦汉以来,一直担任着伦理裁判者的角色,他们或许化身为“某青天”,或者化身为“下界神仙”,监督着这个伦理世界。
新中国的政府同样接管了这样一个任务,但它的官员更加紧密地和民众接触,而缺少一种身份超然的“神祗”,人们就以先是毛主席,后是中央政府的角色来填补这一伦理权威空白,这一点,也恰恰说明了为什么在政府信任度调查中,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的民众信任度呈现逐层递增的关系。
具体到“禁娼”的问题上,伦理权威被现实的解构就成为现有伦理体系无法解释的问题,尤其是在社会阶层变动剧烈,人们对于生活方式的诉求不在单一的情况下,道德权威的解释迟滞,最终引发了对其“可信任度”的质疑。
换句话说,并没有多少人质疑道德标尺本身,嫖客和娼妓仍旧没有成为主流认可的社会角色,这也是中国社会价值判断并未现代化的一个例证,但是,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权威维护“道德标尺”公信力的态度受到了质疑,情感的反抗,或者说罗尔斯眼中“好斗”的年轻人才在“实名”或“非实名”的互联网上发现了共识。
当然,这种“反抗”和旧时农民客串一出“逃婚”戏反抗父辈的包办婚姻,没什么本质区别,下了戏台,还是要乖乖入洞房的。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千年隐喻
正如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所说:
“综观史乘,凡士大夫阶级之转移升降,往往于道德标准及社会风习之变迁有关。当其新旧递嬗之间季,常呈一纷纭综错之情态,即新道德标准与旧道德标准,新社会风习与旧社会风习并存杂用。各是其是,而互非其非也。斯诚亦事实之无可如何者。”
在黄海波嫖娼事件中的评论中,我们当然能够看到以现代社会的平等观念讨论问题的论者,这样的人群在中国并不鲜见,然而,新旧道德标准的嬗替并未完成,新的工具被旧人所运用,并以之获利,也是互联网乃至媒体上的常态,这一点陈寅恪也早有判断:
“虽然,值此道德标准社会风习纷乱变易之时,此转移升降之士大夫阶级之人,有贤不肖拙巧之分别,而其贤者拙者,常感受苦痛,终于消灭而后已。其不肖者巧者,则多享受欢乐,往往富贵荣显,身泰名遂。其何故也?由于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两种以上不同之标准及习俗,以应付此环境而已。”
变化中的人们是痛苦的,但这种痛苦又是现实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代替它的罗马帝国同样也是现实的,转型时代要完成的变革正是这种变化,最终以现代化的方式来解答庄子的隐喻:
“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
在黄海波嫖娼事件当中,所谓的道德批判者认为网友对于“嫖娼者”的挞伐不够,应该给予其全方位的鄙视而非理解,方才能够维护道德不至沦丧,其言辞目的近乎于为庄子说的“圣人”立言,却不知该如何理解庄子的这段话呢?
褒扬完美英雄和贬斥无耻恶棍是传统社会中劝善惩恶的教化良方,面对现代社会中独立意识的个人却会力不从心。根本原因并非后者的道德感不如前者强烈,而是现代社会给了他说不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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