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湖别墅:靠几个人看护“公产”靠不住
2010年04月22日 07:55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 马上评论

4月20日,云南省召开“6·23”专案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原州委常委、副州长黄永华等人腐败案及“南国城”、“洱海天域”等项目开发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并对黄永华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4月21日《云南日报》)

由于通报会语焉不详,作为读者难以分辨黄永华的腐败案与“洱海天域”究竟有没有明确的联系,但既然云南方面将黄永华及违纪违法房产项目并列入一个专案调查,且没有其他涉案人员名字曝光,难免会让公众产生黄永华为违规的“洱海天域”项目负责人的联想。可开除一名副州长的党籍和公职,会消弭人们对“情人湖”的消失继续问责吗?

从通报会公布的信息来看,针对“洱海天域”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案,在2009年6月23日便立案了,那么,在立案到“洱海天域”被曝光的这近一年的时间里,为何豪华别墅仍然可以继续建设、大做广告?

此外,作为一项牵扯到城市规划、环保、公众利益等多方影响的项目,“洱海天域”的立项审批、建造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不可能是一名副州长所能全部决定的,难道除了黄永华一人,真的再没有其他高级别公职人员涉案?这两大疑问不解决,大理方面反应再迅速,动作再雷厉风行,也会被认为不过是应付“媒治”的举措。

情人湖的填埋曾经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并诉之政府,而且,“洱海天域”的建设也长达数年,在整个过程当中,权力一直在装聋作哑。情人湖毁于看护者之手,说明用几个人看护“公产”是靠不住的。开除一个贪官,处罚是很严厉,可这样,就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情人湖式的悲剧吗?龙首关的古城墙被毁就是最新的例证。仅仅罚款和处理贪官是不够的,大理方面需要还给当地民众和公众舆论的,恰恰是被填埋在情人湖里的“公正”。

□韩浩月(作家)

情人湖   天域   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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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浩月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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