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渎职和受贿,湖南城步县原县委书记吴艺珍年前被检察机关起诉,并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近日,在吴艺珍案开审之际,其女儿吴芳宜在网上开通博客,撰写多篇日志为父亲“辩护”,披露家庭细节,称父亲为官清廉。据她的日志,其爷爷奶奶70多岁了,“为了挣几个小钱”,每天仍在打工卖菜,此外,她还公布了家庭住房照片,照片显示,其父亲家里装修朴实,甚至可说是“简陋”。(1月19日《广州日报》)
这些年,“网络反腐”颇为时兴,且不乏成功的案例。现在,出现在形式上与之相对立的“网络辩护(腐)”现象,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吴芳宜网上开博为父辩护的做法,除了是一种辩护权利,在我看来,从伦理亲情的角度看也显得无可厚非。不管怎么说,女儿为父辩护、喊冤,本是一种很朴素普遍的人伦情感、人之常情。这正如孔子曾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不过,这一做法在实质上要想真正能起到什么有价值的“辩护”效果,取信于公众,恐怕又近乎于不可能。一方面,这种辩护从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效力、可信度来看,存在天然的程序正义缺陷,难以形成有效的证明力并被司法采信。另一方面,即便我们相信吴芳宜在博客中所说的都是真的,博客中的内容也根本无法证明吴艺珍的“清廉”。
道理当然很简单,“豪宅”、“豪车”相随,日常生活公然纸醉金迷、挥霍无度,固然是许多贪官的共同特征,但却并不是所有贪官的全部特征。现实生活中,一方面大肆贪贿敛财,一方面在生活中又表现得极其平易内敛,常常以“简朴”、“清廉”示人的“低调”型贪官,同样大有人在。如曾被称为“全国内湖渔政第一大案”的原苏州吴县阳澄渔政分站站长李永元贪污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尽管李永元侵吞国家资产高达300万元,但平时生活却“十分简朴,贪污的钱一分未花”,“早餐一碗泡饭和酱菜就打发了”。
当然,吴芳宜开博为父辩护这件事,虽然无法证明其父的清白,但在其他方面还是有证明价值的。比如,这事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时下我们反腐制度设计依然存在许多空白和疏漏,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付之阙如。很明显,如果我们不缺这一制度,吴艺珍又何须在落马之后靠女儿在网上曝光家底以证清白?在这之前,其清白与否不早就可以被严密监督吗?而果真如此,他或许也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这件事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目前我们反腐行动本身的效率不高。好些贪官的被曝光,往往要靠充满偶然性的网上揭露,且事后的追查、质证也仍继续依赖网络和传统媒体,而相应的官方澄清、公开总显得那么滞后、单薄无力。
湖北荆门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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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贵峰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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